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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跟某乙是同事,兩人在同一間公司,工作長達10年之久 而某乙有心臟方面的疾病,有多次因為心臟而開刀,並且有在心臟裝支架 而某甲跟某乙,因私人恩怨積怨己久,某甲知道某乙有心臟病 並且脾氣暴躁,長期吸菸喝酒,某甲也很清楚,天冷動怒心臟病患者,容易發生猝死等等 某甲變動了念頭,想說要是氣死他就好了 於是某甲並在某一天,寒流來襲時,在公開場合對者某乙罵三字經,某乙一時大怒 手持棒球棒走過去,要教訓某乙時,突然右手摸胸,當場昏倒送醫不治 而有同事用手機錄影,清楚怒下某乙因某甲罵三字經,因而動怒要教訓某乙時 就倒下猝死了,某乙與某甲無身體上的接觸 請問某甲這樣犯何罪 1:故意殺人罪 2:過失殺人罪 3:傷害致死罪 4:無罪 好奇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202.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09935976.A.168.html
taoist9999: 爭點不就是甲之行為與乙之死亡,有無因果關係及客觀可 01/06 21:18
taoist9999: 歸責性? 01/06 21:18
DamnHungry: 知道心臟病這件事應該討論到發作後有無作為義務的爭點 01/06 23:21
DamnHungry: 上 01/06 23:21
maniaque: 美艷少婦讓大齡老公明知老公心臟不好,還天天榨乾老公 01/06 23:36
maniaque: 最後老公真的幹到掛了,所有財產少婦繼承,論少婦刑責?? 01/06 23:36
maniaque: 某乙可以選擇不生氣........ 01/06 23:37
gentlefaith: 假設有後續作為還是死了呢? 真的無責嗎?也太扯了吧?! 01/07 18:16
bluedolphin: 前陣子也有一篇類似的 總之就是要舉證因果關係吧 01/08 11:01
maniaque: google 粉紅收屍隊 01/08 11:11
tommy134075: 當然無罪,請問你要怎麼舉證甲「內心想要」故意氣死 01/08 13:51
tommy134075: 乙而怒罵三字經,更何況乙動怒的行為是出至於自我意 01/08 13:51
tommy134075: 志下的決定,乙可以選擇不生氣,兩者毫無因果關係 01/08 13:51
tommy134075: 甲並沒有因為知道乙心臟不好而需要維護乙心臟安全的 01/08 13:55
tommy134075: 義務 01/08 13:55
ultratimes: 但如果他知道乙就是會生氣,且可能經過反覆測試 01/08 20:21
ultratimes: 然後動手那次就讓他氣得更炸一點 01/0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