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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A和B在PTT筆戰 A這時候直接對B罵三字經 但是B不以為然 而C平常也和A結怨許久 就對A提告,並且宣稱自己是被A罵的B 這樣提告有算誣告嗎? 可是看誣告罪的成立條件 必須是虛偽的事實或虛偽的證據 A罵人畢竟是事實,因此似乎難以構成誣告? 只是C假裝自己就是被罵的人 這樣提告有可能觸犯什麼罪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215.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0171475.A.1E1.html
JustSad: 冒充身分,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和偽造文書。 01/09 14:06
笑死,剛剛去查一下: 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須一經他人之聲明或申報,公務員即 有登載之義務,並依其所為之聲明或申報予以登載而屬不實事項者,始足構成。 若其所 為之聲明或申報,公務員尚須為實質之審查,以判斷其真實與否,始得為一定之記載,即 非本罪所稱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OAzenO: 無權提告吧 01/09 21:33
taoist9999: 無告訴權人之告訴,並不會構成誣告罪。 01/09 21:41
maniaque: 假冒身分耶~~~~~ 01/09 22:23
ultratimes: 但如果證明自己是被害人也是證據的一部分的話? 01/09 22:58
ultratimes: 況且誣告罪似乎不適用客體錯誤? 01/09 23:01
※ 編輯: ultratimes (1.175.215.124 臺灣), 01/10/2021 13:50:45
taoist9999: 不構成誣告罪,不代表不會觸犯他罪。 01/10 16:06
lu0713: 原來是u大師 01/11 07:49
JustSad: u質議題、u值路線、u植嚏C 01/11 08:04
JustSad: 概念,可能天氣太冷顯示錯誤 01/11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