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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A 現在和B說,某C實在是好騷 好欠* 而之後C透過B知道,A這樣講她 首先,好騷好欠* 應該不可能算公然侮辱吧,先別說這應該不可能侮辱 公然也是另一個問題 如果說要告A性騷擾 到底是B可提告 還是C? B是聽A講話的人 C則是被講的人 但是B和C都覺得對話內容不舒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74.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0549153.A.693.html
JustSad: 最新法院的判例是:摸耳朵不算性騷擾 01/13 23:09
tentaikanso: 都告,都可以告 01/13 23:14
km0220: c告b,b告a。法律上不罰謠言除非有證據。所以c跟a之間沒 01/14 00:08
km0220: 關係。他的不舒服屬於b的謠言,b之所以不舒服屬於a對b講 01/14 00:08
km0220: 的話。我的前提是沒證據 01/14 00:08
maniaque: 若不是對當事人說,那是誹謗,不是性騷 01/14 12:03
maniaque: 就像我到處去說 "U大師好棒,好屌~~~~~" 01/14 12:04
maniaque: 一堆慾女聽聞後,跑去找u大師開房,結果全都大師所望 01/14 14:04
maniaque: 痛罵我 "哪來的好屌??" 01/14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