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ntaikanso: 依所教唆之罪處罰,只是導向其處罰應適用之分則條文 01/18 12:41
→ tentaikanso: ,至於量刑仍依該分則條之法定刑決定,哪來單一刑度 01/18 12:41
→ tentaikanso: ? 01/18 12:41
→ samallan: 大師撰文必屬真知灼見,汝不可質疑專業優質U大師 01/18 13:56
推 cute101037: 教唆真的很壞阿,一個人不想殺人,你要殺人,不想不 01/21 08:57
→ cute101037: 敢動手,就用各種手段逼,誘惑對方殺人,所以當成你也 01/21 08:57
→ cute101037: 是殺人,有何問題???又不是你不想殺人會被判教唆罪 01/21 08:57
→ cute101037: ,我還覺得這背後之人才是罪的惡極。看看現在社會, 01/21 08:57
→ cute101037: 蠢人一堆,都被人教唆而不自知。 01/21 08:57
被教唆而不自知不叫教唆
教唆的定義是被教唆者也知道自己在幹啥事
如果說,做事的人不知道在幹啥事,在法律上指揮的人叫做間接正犯,而不是教唆犯
柯南裡面有一集,犯人設好機關後,讓電路跳電
之後讓其他人去打開開關,讓機關裡的人被電死
在這案例去開開關的人並不是教唆與被教唆的關係
犯人就是間接正犯,而行為者只是工具,不構成犯罪
※ 編輯: ultratimes (1.174.174.198 臺灣), 01/22/2021 12: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