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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中,男方同意我單獨行使親權,唯撫養費他說誰養就誰負責一切費用(?)。 前些日子我在北部娘家顧,我們講好我帶孩子回南部給公婆看,但返回時他們家強行阻擋我帶走孩子,最後場面衝突,要我不用急處理好小孩就是我的,目前孩子只能放在他家,我將東西整理寄回後自行返娘家哭泣。 自產後回桃園上班,孩子放在南部給婆婆顧,不過剛好疫情我跟公司請無薪假,每月放10-14天都是自己搭車去南部顧孩子,只是想到未來恢復正常後沒辦法那麼常和女兒見面,也不想去婆家顧好像去上班那樣緊繃,中間一直想帶回娘家,被打槍不然就是怪我回去後孩子很難帶,男方一直要我把工作辭掉去南部找過工作....... 請問:下週要去南部律師事務所簽名,如果在離婚協議書上要我放棄撫養費,我以後還能以孩子的名義(我是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撫養費訴訟嗎? 我有份穩定工作,但用錢剛剛好而已,我覺得那是我女兒的權益(他連教育費都不願意一半),已詢問法扶建議我不合理的就先拉掉(但不符男方他就不簽,我孩子就一直在南部...),孩子對父親的權益訴訟一直都會在(想再度確認) 真的也有需要,花錢去找律師也是選項之一。(男方說是我要離的,要我支付一半他的律師費) By急迫的媽媽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0.1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1139264.A.CDD.html
taoist9999: 去找家事律師付費諮詢。 01/20 18:56
maniaque: 要我說嘛,看起來你應該無法承擔撫養女兒的壓力 01/20 19:48
maniaque: 您.....要不要放手?? 01/20 19:48
maniaque: 把女兒放給養不起的媽媽顧,然後爸爸付錢,只能探視??? 01/20 19:49
maniaque: 若今天反過來講,女兒全權由男方撫養,自己保留探視權 01/20 19:50
maniaque: 不是經濟壓力可以減輕不少??? 01/20 19:50
maniaque: 論經濟能力,我是覺得男方會比你更有條件把孩子顧好 01/20 20:10
kilid: 最高法院96台上1541裁判要旨:...父母離婚...未任親權一方 01/20 21:37
kilid: 之扶養義務不能免除。若父母約定由一方負扶養義務時,僅為 01/20 21:38
kilid: 父母內部間分擔之約定...不能因此免除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保護 01/20 21:40
kilid: 教養費用負擔之外部義務... 01/20 21:40
kilid: 父母對子女之扶養義務,具強制性,任親權之父或母,並無 01/20 21:42
kilid: 權利為子女拋棄受扶養之權利... 01/20 21:43
kilid: 上訴案例即 有親權之父或母代未成年子女向無親權之父或母 01/20 21:47
kilid: 請求扶養費事件 經最高法院發回後 後續訴訟審理結果維持 01/20 21:48
kilid: 無親權之父或母每月須給付一些扶養費給未成年子女 01/20 21:49
kilid: 但訴訟很耗費時間心力 還是一開始尋求法律諮詢化解糾紛較好 01/20 21:51
RaNdY90411: 家事的事件,我也建議由家事律師協助溝通。選擇雙贏 01/21 00:29
RaNdY90411: 或壓力不要那麼大的選項吧,祝順利。 01/21 00:29
tnssh211448: 妳養不起妳還要爭小孩? 01/21 09:13
sindyevil: 如果娘家願意資助點律師費用就離婚和扶養事件一併處理 01/21 09:36
jo850346: 既然你前夫說誰養就誰負責一切,不如就放手吧~至少妳還 01/31 20:11
jo850346: 有探視權 01/3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