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不好意思大家 再追加發問 查了一下關於恐嚇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這樣來說,"讓你在業界混不下去"應該算加害名譽之事吧? 而且要如何去認定"讓你在業界混不下去"一定是合法手段沒有致生危害於安全? 煩請版上的大大們解惑囉!qq ※ 引述《alovue (人生倒數)》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有些主管或老闆常常會"讓你在業界混不下去"掛在嘴邊 : 請問這樣算恐嚇罪嗎 :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1212087.A.C2E.html
km0220: 實務上班很吃檢察官跟法官,像"讓你店開不下去"有判有罪 01/21 14:57
km0220: 也有不起訴的。 01/21 14:57
wim1990: 自由心證 01/21 15:48
NokiaX9: 惡意寄達就算恐嚇,主觀意圖部份,真的是自由心證 01/21 19:53
JustSad: 對方有無能力、你是否因害怕受害。 01/21 20:01
JustSad: 如果乞丐說讓你在業界混不下去,無罪。 01/21 20:01
JustSad: 如果對方是有力人士,看背景跟運氣。 01/21 20:02
JustSad: 例如果凍,有養一群律師團,很難定罪。 01/21 20:03
taipoo: 如過是現在的我,我會直接到警局報案 01/22 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