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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有兩個小孩分別為A男與B女,父親在生前陸續借貸欠有約2000萬債務,A男在父親生 前已完成清償所有債務,但現今父親過世,遺留下土地市值約500萬跟現金400萬。 現金400萬是A男存入父親帳戶,但B女主張父親生前有跟她要100萬的現金去花用,如今她 要從父親的遺產中多取回100萬,且土地也要對半分。 但B女對於生前父親的債務僅協助償還80萬左右,且借現金100萬在父親存摺僅有顯示存入 及被領出的紀錄。 想請問各位專家... 問題1. 像A男在父親生前協助償還的債務大於遺產,在法律上是否仍需要依照繼承人兩位 子女各1/2的方式分配?或是可以主張代償還債務大於遺產,則無需分給B女? 問題2. B女主張父親生前有跟她拿100萬,所以遺產現金也要多拿100萬回來,但借款於父 親時,A男並不知情,且該金額已被用罄,A男是否有義務從遺產中歸還此款項? 以上,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48.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1672172.A.F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