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ilungsheng: 乘客向乙求償. 乙跟負責車輛維修的人求償 02/16 19:47
問題在於甲是車輛出租人,出租人出租品質有欠缺的動產,不法侵害他人權利,
不構成侵權行為嗎?
※ 編輯: saltlake (1.161.125.76 臺灣), 02/16/2021 20:23:40
推 Lailungsheng: 原po問的是乘客向誰求償,這就跟連環追撞一樣,後 02/16 21:01
→ Lailungsheng: 車賠前車就對了 02/16 21:01
→ Lailungsheng: 責任到誰,誰就賠償 02/16 21:02
→ Lailungsheng: 以上是小弟看法 02/16 21:02
→ HT2: 實務上,乘客只會向駕駛人求償。 02/17 14:22
→ HT2: 除非,駕駛人不想賠償。 02/17 14:22
→ KKyosuke: 欠維修也是駕駛要處理的事情啊 02/17 15:56
→ KKyosuke: 除非能證明租的時候就壞了 很難吧 02/17 15:57
→ KKyosuke: 最後 租的人是乙啊 所以能告的人也只有乙.. 02/17 15:58
實務多只向計程車司機求償,恐怕是因為單純直接好證明,而且客少司機
能負擔。如果假設是如下載客巴士,出事情光告司機恐怕賠不起。
某甲經營小型遊覽公司而購有數量載客巴士,其中一輛每月某些日子出租
給某乙自己載客賺錢。出租那輛巴士平常仍停泊於某甲公司停車場,並由某
甲公司維護保養。某乙僅於約定的日子取用,用畢歸還。某甲的載客巴士都
靠行於另一家公司丙。
今某乙載客出車禍致數十名旅客受傷,原因出於該車欠修,且該欠修狀態
非一般肉眼可見。
請問本案受傷害諸旅客得向哪些人求償?
※ 編輯: saltlake (220.129.56.247 臺灣), 02/17/2021 19:48:10
→ taoist9999: 這類案例在老王的書上,一定會有討論的。 02/17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