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1.現在已經過世的人怎拋棄? 02/22 23:40
→ maniaque: B的財產與後續的繼承,跟受領C的遺產及債務又不相關 02/22 23:40
→ maniaque: 現在都限定繼承,B繼承自C的債務,以所繼承的遺產為清償限 02/22 23:42
→ maniaque: 度 02/22 23:42
→ maniaque: 從這邊去看就知道怎樣切割這兩部分 02/22 23:42
→ Blue6: 再轉繼承原則上不能拋了 但如果還在3個月內 目前有少數事 02/23 00:16
→ Blue6: 務官會給過 不過如果進到訴訟 就照一樓大大方式去打就好了 02/23 00:17
→ NewWayPP: 因為前面順位繼承人在 9/14 才去拋棄繼承,當時 B 已經 02/23 00:25
→ NewWayPP: 過世,當然無法去拋棄繼承。而 A 和 A 家屬在這兩天才收 02/23 00:25
→ NewWayPP: 到法院通知,方才"知悉"已經為繼承方,這樣可以從收到 02/23 00:26
→ NewWayPP: 法院開庭通知開始起算 "3個月" 嗎? 02/23 00:26
→ NewWayPP: 因為前面順位繼承者拋棄繼承但是並未通知 A 和 A 家屬 02/23 00:29
→ maniaque: 你要博杯,然後跟法官講 "爸爸不想繼承姊妹的遺產跟債務? 02/23 00:45
→ NewWayPP: 我不是這意思 我想釐清說 因為前面順位繼承人拋棄繼承 02/23 10:15
→ NewWayPP: 之後,並沒有通知 A 和 A 家屬,以致於 A 和 A 家屬根本 02/23 10:16
→ NewWayPP: 不知道繼承到 C 的債務。像這種狀況,再去做拋棄繼承, 02/23 10:16
→ NewWayPP: 法律上還有機會被允許嗎!? 02/23 10:16
※ 編輯: NewWayPP (60.251.124.108 臺灣), 02/23/2021 10:22:06
※ 編輯: NewWayPP (60.251.124.108 臺灣), 02/23/2021 10:22:59
→ b01303099: 拋棄繼承的權利(限)應具有一身專屬性,於死亡時應已 02/23 10:29
→ b01303099: 無人能行使,他人應該是無法繼承也無法代位行使。 02/23 10:29
推 taoist9999: 補充:現行《民法》第1174條第3項通知義務是訓示規定 02/23 11:43
→ taoist9999: 且非生效要件(民國97年1月2日修正公布之立法理由參 02/23 11:43
→ taoist9999: 照)。 02/23 11:43
推 taoist9999: 但本件應該可以抗辯看看B及其繼承人並無收到前順位繼 02/23 11:48
→ taoist9999: 承人之拋棄繼承通知,故並不知悉B是繼承人,故拋棄繼 02/23 11:48
→ taoist9999: 承期間應自收到法庭開庭通知日之次日起算三個月。 02/23 11:48
推 taoist9999: 此外,拋棄繼承是否為一身專屬權?我是還沒查到資料 02/23 11:53
→ taoist9999: ,但本件實在是特殊案例,建議B之民法第1138條第一順 02/23 11:53
→ taoist9999: 位繼承人死馬當活馬醫,先去拋棄繼承試看看,當然理 02/23 11:53
→ taoist9999: 由要敘明清楚。 02/23 11:53
推 taoist9999: 不過,C之所有順位繼承人通通拋棄繼承,只有B及其繼 02/23 11:56
→ taoist9999: 承人是邊緣人通通不知情,就看法官信不信? 02/23 11:56
推 a9301040: 有限責任啊,有沒有繼承到沒差 02/23 12:06
推 taoist9999: 拋棄繼承不成的話,要好好陳報C之遺產清冊、搜索債權 02/23 12:44
→ taoist9999: 人、清算遺產等程序,問題是這本來是B要做的工作…… 02/23 12:44
推 taoist9999: 如果C之債權人對B及其繼承人之固有財產強制執行,B之 02/23 12:51
→ taoist9999: 繼承人得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77台抗143)。但前提是 02/23 12:51
→ taoist9999: 要好好地依照程序來,不要搞成概括繼承、「無限責任 02/23 12:51
→ taoist9999: 」。 02/23 12:52
→ b01303099: 「繼承之拋棄,係繼承人基於身分關係之一身專屬權利… 02/23 13:21
→ b01303099: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上易字第14 02/23 13:21
推 kaufman: 繼承第四順位到祖父母而已,怎會繼承到小姑姑那邊? 02/23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