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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對文章有個疑問, 繼承第四順位到祖父母而已,A不在C的四個順位之中,為何A可以繼承C的債務? 謝謝 引述《NewWayPP (..)》之銘言: : 我朋友最近收到法院寄來的民事開庭通知書, : 才知道自己繼承了之前過世小姑姑的遺產負債 : 朋友A : 朋友的爸爸B : 朋友的小姑姑(爸爸的姊妹)C : C 在 8/22 過世,C 的全部繼承順位者全部拋棄繼承; : 同年 B 在 8/29 過世,B 在過世前已經在療養院,基本上無行為能力; : 而 C 過世後 C 的所有順位繼承者都拋棄繼承,在同年 9/14 到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 當然 B 也是其中一位順位繼承者,不過 B 當時已經過世,當然沒辦法去辦理拋棄繼承 : 然後 A 跟 A 的家人這兩天收到法院通知書,C 在生前跟銀行信貸信用卡之類的負債 : 現在追到 A 跟 A 的家人,他們才知道自己成了 C 的繼承方 : 現在的問題是 : 1. A 跟 A 的家人還可以替 B 回去追朔拋棄對 C 的繼承嗎? : 2. 如果 1. 是不行的話,那因為 B 名下還有房產未辦理繼承完畢, : 如果 A 和 A 的家人都拋棄了 C 那邊的債務,會不會連同影響到 B 的財產繼承? : 以上,先謝謝大家的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8.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4142065.A.6E2.html
maniaque: C跟B是兄弟姊妹,C先過世,所以B有繼承到,02/24 12:59
maniaque: B繼承到之後,過世,然後A是C卑親屬02/24 13:00
kaufman: 所以A雖然是C的卑親屬(旁系)但無繼承關係。A是繼承B那02/24 13:20
kaufman: 邊的債務?02/24 13:20
※ 編輯: kaufman (39.12.8.61 臺灣), 02/24/2021 13:21:43
maniaque: B有拿到C的財產,也有拿到C的債務 02/24 13:21
maniaque: B繼承到C的債務,以C的遺產為償還限度 02/24 13:22
maniaque: 另外,對銀行而言,當然是能討到就是賺到 02/24 13:22
maniaque: 繼承人A 要去跟銀行這樣聲明,而不是乖乖付帳 02/24 13:23
kaufman: 了解,A跟C無直接繼承關係。 02/24 13:32
NewWayPP: C 過世的時候 B 還沒過世沒錯, 但是這時的繼承順位還不 02/24 13:53
NewWayPP: 在 B 身上啊!是等到 C 的順位繼承人去做拋棄繼承的時候 02/24 13:54
NewWayPP: 才有可能輪到 B 繼承,但是他們拋棄的時候 B 已經過世 02/24 13:54
NewWayPP: 這樣 B 對 C 的繼承 還有成立嗎? 02/24 13:54
taoist9999: 《民法》第1175條: 02/24 14:17
taoist9999: 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02/24 14:17
taoist9999:    02/24 14:17
taoist9999: 拋棄繼承之效力溯及至繼承開始時(也就是被繼承人 02/24 14:17
taoist9999: 死亡時)。拋棄繼承者,自始即不為繼承人。 02/24 14:17
taoist9999:   02/24 14:18
taoist9999: 本件A之所以繼承C,是由於B先繼承C,然後B死亡,A才繼 02/24 14:19
taoist9999: 承B。 02/24 14:20
taoist9999: 並不是說A是C的繼承人。 02/24 14:20
NewWayPP: 了解了 謝謝taoist9999的解說 02/24 14:45
daze: 這個case是在修法後,以限定繼承為原則。不過如果是修法前, 02/24 20:26
daze: 就是個禍從天降的例子... 02/24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