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oist9999: A就比較古意(其實是笨),當下先去驗傷,拿到驗傷單 02/25 18:42
→ taoist9999: ,就算對方沒告訴,等六個月告訴期間最後一天晚上11點 02/25 18:43
→ taoist9999: 再跑到警察局提起告訴…… XD 02/25 18:43
→ taoist9999: 現在懂社會上的聰明人是如何處理這種事情了嗎? 02/25 18:44
→ b174040406: 但B要怎麼主張身上的傷是A造成的? 02/25 18:47
→ taoist9999: 02/25 18:47
→ taoist9999: 我國刑法並無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以外之人,未成傷 02/25 18:47
→ taoist9999: 之行為,故B無罪。 02/25 18:48
→ taoist9999: 我國刑法並無規定處罰施強暴於……(更正) 02/25 18:49
→ taoist9999: 02/25 18:50
→ taoist9999: 又在我國司法實務認為,刑事告訴權並無得事先捨棄之規 02/25 18:52
→ taoist9999: 定,故原則上告訴權人不得事先捨棄。 02/25 18:53
→ b174040406: 聽你這樣說 A就準備等死判刑就對了XD 02/25 18:57
→ taoist9999: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奸詐之人,而不是古意人…… XD 02/25 18:58
→ taoist9999: 繳學費跟對方和解,讓對方撤回告訴。 02/25 19:14
→ taoist9999: 或是拼一口氣,如果沒有前科的話,可能會易科罰金吧? 02/25 19:14
推 iocal: 借串問個,B這樣可以主張正當防衛嗎?看王老師的書好像寫說 02/25 19:23
→ iocal: 互毆行為不能主張正當防衛(希望我沒記錯) 02/25 19:23
推 JustSad: 正當防衛並不是沒有上限,上次有一個保護妻子勒死搶匪。 02/25 19:46
→ JustSad: 法院判他有罪,防衛過當。 02/25 19:47
→ JustSad: 互毆不去驗傷保平安,跟和解讓對方分期一樣~很傻很天真 02/25 19:48
推 KKyosuke: A受傷的證據呢 沒有怎麼告傷害... 02/25 20:43
推 a9301040: 互告傷害啊!除非已經逾期提起告訴 02/26 06:31
→ scarbywind: 拿影片跟照票告阿 沒驗傷單頂多無法證明傷勢少了民事 02/26 08:02
→ scarbywind: 求償的依據之一 02/26 08:02
→ scarbywind: 基本上對方律師一定會說對自己不力的證據沒有證據力 02/26 08:04
→ scarbywind: 第三方公正專業單位(警察 醫院 etc)一定比較可能被採 02/26 08:05
→ scarbywind: 信 02/26 08:05
推 KKyosuke: 無法證明傷勢存在刑事一樣沒有辦法成立 02/26 11:49
→ KKyosuke: 有互相出拳不等於成立傷害... 02/26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