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路邊停車費的單,車號打錯而不理會出事嗎
時間Fri Feb 26 21:03:09 2021
假如,在路邊停車
然後收費員誤把我的車牌號碼給key錯
因此查記錄當然不會查到我的
但我確實有停車
但我發現收費員上面的單子key錯了
所以我故意不繳費,想說誰叫你自己要key錯
結果,因為逾期,而導致被錯key的車主又另外收到遲繳的罰款
而那位車主則提出他當時並沒有在那邊停車
後來又追查到我這
這時除了 不當得利 以外,有其他的罪可能成立嗎?
另外,不當得利的部分是只有停車費,還是包括因此未繳而衍伸出的遲繳罰款?
想想各法條好像都沒有成立的可能性?
論詐欺,停車單車號本來就不是我自己key的,我只是因此不主動繳錢而已
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先別提收費員是不是公務員,是公務員自己登錯我沒使他登載不實
論侵占 論強制罪 好像都不對
這種行為可能會觸犯哪條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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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iaque: 看文知人.... 02/26 21:24
→ tentaikanso: 不當得利罪之外,可能還有侵權行為罪啊... 02/26 22:39
→ iscu: 知錯不改 無教化可能, 唯一死刑 02/27 02:23
→ maniaque: 誅九族,家產全數充公 02/27 02:25
推 spirit119: 拉回去看果然是u大師 02/27 08:42
推 AntiCompete: 不會,他根本查不到 02/27 09:02
推 maniaque: 樓上,停車收費員應該都有帶相機存證歐,人家也怕出事 02/27 09:20
推 wieter: 就補繳停車費啊 03/01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