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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前輩,如果是個人以合法購買的帳戶, 裡面有電子內容(例如電子書、影片、音樂等等), 若將整組帳號轉售給他人,是否有違法? 我知道內容提供廠商通常有規約,僅供自己使用不得提供給第三人, 例如博客來有針對電子書規定如下- 第三方銷售或共用的限制: 會員同意不得在未經授權之情況下,將電子書服務、電子書商品及相關權利之全部或一部 份,對外公開演出、對外展示販售、租借、轉散佈、廣播、傳輸、傳播、修改、轉授權或 移轉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那博客來有可能終止契約,讓該組帳號失效,這是最大的風險嗎? 那是否會有違反法律規定被告求償的可能性? 謝謝 -- 「在人家背後說人家的壞話是不好的行為, 所以我們要在那個人的面前說他的壞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207.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7545386.A.F0B.html
KKyosuke: 真的被失效停權的話你賣的人可能回頭找你啊 04/04 23:05
labbs: 失效後的處理方式可以事先約定好 04/05 00:54
maniaque: 就好比,你把你用你身分證向銀行開戶的帳戶,賣給別人, 04/05 09:08
maniaque: 就算對方真的是因為身分不能開戶,所以只好跟你買帳戶用 04/05 09:08
maniaque: 即便在對方不做違法事情,你認為你有沒有違反跟銀行的 04/05 09:09
maniaque: 契約條款呢??? ^_^ 04/05 09:09
maniaque: 從這點去看,還需要問鄉民嗎??? 04/05 09:09
maniaque: 要是這是不記名不留個資的,認帳不認人,或許還有轉圜餘地 04/05 09:10
maniaque: 認帳不認人,丟了也很難主張拿得回來 04/05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