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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 A跟B共同持有一塊土地跟建物 A想和B購買他的部分但價格談不攏 於是A直接開店營業 這樣會構成侵佔嗎? 會有刑事上責任嗎? 會判停業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2.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7691644.A.B97.html
jasonyeh: 不會,但如果要針對共有物的特定部分為使用收益,仍須取 04/06 14:58
jasonyeh: 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或有分管協議,否則其他共有人得請求 04/06 14:59
jasonyeh: 除去並返還占有使用收益的部分 04/06 14:59
candis324: 因為某些因素必須開業 但B不願意,所以直接開 擔心有法 04/06 15:00
candis324: 律上問題... 04/06 15:00
taoist9999: 甲說:共有人若未得全體共有人之同意擅自佔用,亦應 04/06 17:41
taoist9999: 構成竊佔罪,與應有部分之比例無關。 04/06 17:41
taoist9999: 乙說:不構成刑事上竊佔罪,僅有民事之不當得利。 04/06 17:42
taoist9999: 甲說是有法院判決採此說,建議不要賭這個。 04/06 17:43
taoist9999: 若共有人對共有物之管理及處分無法協議的話,可循民 04/06 17:46
taoist9999: 事共有物裁判分割之變價分割的方向來處理。 04/06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