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poo: 這個小孩很無辜,真可憐 04/20 14:18
推 Nipperdey: 離婚如果沒約定探視,可向法院請求裁定探視時間 04/20 14:20
→ yuusnow: 打110 打113 同時找律師聲請改定監護權 04/20 16:48
→ JustSad: 如果你沒有要爭取監護權,怎麼申請保護令? 04/20 17:33
→ JustSad: 沒有申請保護令、不是跟你住、你不是監護人~舉發較好? 04/20 17:34
→ JustSad: 只是給小孩子被打的資本增加籌碼,提油救火於事無補。 04/20 17:35
→ JustSad: 我小時候住的地方樓上鄰居再婚後就常打前妻兩個小孩~ 04/20 17:37
→ JustSad: 打罵聲整條街都知道他們在打小孩、後母不疼爹爹不愛。 04/20 17:38
→ JustSad: 有人看不下去報警、按電鈴關心~他們家會回報更大的打聲 04/20 17:40
→ JustSad: 他們姐弟看到我們的表情,不是請救救我,是拜託不要理我 04/20 17:41
推 taoist9999: 你講一大堆,當初為何不爭取小孩的監護權? 04/20 17:43
推 JustSad: 當年法令與配套不完備,現今雖然仍有很多不足,大致完善 04/20 17:44
→ JustSad: 如果你的能力有限、經濟能力不足,可以找社工跟民代陳情 04/20 17:45
→ JustSad: 監護權不能在爸爸身上、或小孩轉由其他人收養~才能有解 04/20 17:46
→ JustSad: 這兩前提沒改變其中一個,只是飲鴆止渴對小孩不會比較好 04/20 17:48
→ JustSad: 另外一個重要問題是對小孩的教育與心態~爸爸不一定全錯 04/20 17:49
→ JustSad: 落差心態加上你仇視爸爸,小孩更會抗拒爸爸的教導~誰教 04/20 17:50
→ JustSad: 小孩長大以後只會跟爸爸不親,但也不會聽你的~沒人能管 04/20 17:51
→ maniaque: 雖說這是題外話,基本上呢..... 04/20 21:27
→ maniaque: 妳也是老師,當初也是妳選擇他 04/20 21:28
→ maniaque: 他又不是拿棍子把你打昏,然後拖去戶政登記結婚,對吧? 04/20 21:28
→ maniaque: 說真的,兩人經濟地位相當 04/20 21:29
→ maniaque: 我想不透為何 妳會沒有監護權 04/20 21:30
推 q135q135: 沒有監護權 一樣可以聲請保護令 看到非法學背景的酒駕 04/20 21:33
→ q135q135: 仔在那邊胡扯一堆誤導別人 真心覺得噁心想吐 都不怕招 04/20 21:33
→ q135q135: 致天譴報應嗎? 04/20 21:33
→ maniaque: 畢竟,以妳的小孩這種情況,我不認為當初離婚時 04/20 21:39
→ maniaque: 你前夫會跟你爭奪小孩的撫養權 04/20 21:39
→ maniaque: 假如妳真的為了小孩好,可以去找家事精通的律師協助 04/20 21:40
→ maniaque: 再跑一次法院,把撫養權爭回來 04/20 21:40
推 scott2009: 你的學生被家庭成員性侵這件事情先通報,你有通報義務 04/21 10:15
→ scott2009: 不是你通報而已,校長主任那邊也要往上通報上去 04/21 10:16
推 yukinin: 保全小孩遭受家暴的證據,同時重新爭取監護權 04/21 22:45
→ yukinin: 是說,你的忍無可忍,是忍受不了想把小孩接到身邊,還是 04/21 22:54
→ yukinin: 只想找人用法律教訓前夫?不懂法可以學可以問可以花錢和 04/21 22:54
→ yukinin: 律師討論,可是兩篇看下來感覺就是你說前夫很壞很會說話 04/21 22:54
→ yukinin: 你一定拿他沒辦法的? 04/21 22:54
→ Godofthebutt: man真的有法律背景嗎 04/23 18:24
推 q135q135: 某m是個老公務員 懂點法律的皮毛而已 卻喜歡在本板不 04/23 20:40
→ q135q135: 懂裝懂大放厥詞 尤其是喜歡說教 講些沒營養且無關法律 04/23 20:40
→ q135q135: 的廢言 04/23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