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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大大們 最近遇到和B大類似的事件。 我們和鄰舍買房子,3/25簽約,並交付訂金至履約保證的信託戶頭。 因貸款行是公股,所以核貸速度比較慢, 賣方又急著用錢,所以有交付兩次現金給對方(10萬+3萬) 結果4/12貸款下來後,發現4/8房子已被查封。 屋主的房子有設定約1600萬左右的金額(他宣稱餘額約1300左右) 另外還有欠台新和花旗的信貸償還中(花旗的信貸3月沒繳但有債務協商) 現在查封的是兆豐銀行的紓困貸款,原定今年5月要第一次還款 兆豐認為他和花旗的債務有問題所以查封房子,要求他一次還清全額才肯解封。 另有一個麻煩是,代書已將增值稅30萬繳清(使用履約保證戶頭內的錢), 若決定取消交易,這筆稅金是否可以退回信託戶頭?還是會退回屋主的戶頭呢? 因房子已有初步點交,我們有和法院提出房屋已買賣,但感覺沒什麼用。 目前都是代書代為處理,但感覺我們在這個狀況中很被動,是不是該去找律師呢? 找律師的話可以針對哪些部分作補救嗎? 另外想請問,針對兆豐這種剛放款就要求全額還款的行為,能去金管會抗議嗎? 比搶劫還搶阿! 最後,屋主提出希望以履約保證戶頭內的錢先還兆豐,讓兆豐解除設定, 但在解封過程中若花旗和台新也提出假扣押,豈不是我們又要幫他還錢?! 他賣房的錢還貸款就差不多了,怎麼可能再還這些,所以我們就拒絕了! 但卡在有13萬的現金訂金和已付出的增值稅,真的也很難取消交易,頭疼呀QAQ ※ 引述《BRYANTK0BE (我是派大星)》之銘言: : 各位法律大大們 : 最近託了知名仲介看了一間房子 : 108/1/18簽約之後,我們就按照簽約流程依約在108/1/31和108/2/26付了 : 第二期和第三期款,銀行貸款也順利核准下來了。正當滿懷欣喜準備過戶時, : 事情就這樣發生了,代書通知我們1/29房屋有查封登記無法過戶,比較讓我不解的是, : 為什麼不早一點告知我們房子被查封? : 撒封的部份,屋主還在和債權人協調,我們是在108/3/30前要交屋! : 想請問各位大大 : 1.108/1/29房屋有查封登記無法過戶,我們在108/1/31和108/2/26依合約書繼續匯款 : 至履約保證帳戶,房仲及屋主並無主動告知查封登記, : 是否有違反刑法390條普通詐欺罪。 : 2.目前查詢民事判決書,目前為強制執行之階段,不可抗告,若債務人無法履行債務導致 : 該屋執行法拍程序時,我們是否只能依民法259條跟屋主返還簽約金。或民法226條 : 請求損害賠償。 : 3.該屋尚未執行法拍程序時,債務人是否可在法庭上提出已將房屋出售,出售所獲利金額 : 可足額清償債務,向法官申請塗銷查封登記。 : 4.請問塗銷查封登記從申請到塗銷大概需要多少時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1.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8993037.A.3A4.html
Blue6: 去金管會檢舉 04/21 20:22
mechman: 找金管會檢舉啥? 紓困貸款就不能催收嗎? 04/23 05:08
maniaque: 抗議之前,請先看清楚當初的貸款契約,謝謝~~~ 04/23 08:19
maniaque: 沒照契約走,你抗議才有它的立基在...... 04/23 08:20
maniaque: 不是你問我情緒上或情感上或對不起貸款者這這樣... 04/23 08:20
maniaque: 你要是這麼善心,可以代墊,畢竟房子是你要的 04/23 08:21
maniaque: 要是你自認為有風險,你怎不反問銀行,他們要不要擔風險?? 04/23 08:21
maniaque: 你還是可以辦過戶,抵押是押房子,不是押人 04/23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