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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在下於自行車道與對向自行車差點發生碰撞,對方自摔 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3月中於士林地檢署開庭 檢察官詳細問過了大致上的經過 對方死咬我是逆向行駛才導致他自摔 而我則是堅持自己騎在右側,沒有違反交通規則 檢察官有出示現場圖,希望我和對方畫出當下的行車路線 對方畫我逆向,而我則是畫我行駛在自己的車道 檢察官: "被告同意原告所畫的行車路線嗎?" 我: "不,我沒有逆向,我一直騎在右側,也無變換車道" 檢察官也有出示初判表,雙方都同意初判表的判決 (初判表上寫因為雙方各說各話,也無相關證據,因此不研判肇事責任) 檢察官最後問 "雙方是否願意和解?" 我則說道:"我一直騎在右側車道上,沒有違反交通規則,我沒任何錯,因此我不願意和 解" (我認為和解之後,對方還會凹腳踏車的維修費之類的,而且為什麼沒錯的人需要和解?) 對方則說:"既然被告不願意和解,那我也不想和解" 最後對方自付3000做車禍鑑定 //本日車禍鑑定委員會 之前看板上是說車禍鑑定委員會很有公信力 但是今天開車禍鑑定委員會卻完全沒這種感覺 走進去看到好幾個委員 雙方上去說明行向,這次的行向是在偵查庭上所畫的 對方一樣說我逆向,我一樣說我騎在右側 然後就結束了...WHAT? 就這樣?簡單幾句話能判斷我們的肇責嗎?! 這樣子開會就要付3000元?(雖然不是我付就是) 這樣會不會太簡單草率了...?!(雖然這案子本來就是小案件,而且雙方各執一詞) 對方還針對我的回答來攻擊 都寫說會議上不能互相攻擊了還一直盧小,這素質真的是... 還好有委員制止對方的行為,不然對方又要盧多久 最後我二話不說直接把當天偵查庭後所寫的答辯狀呈上 答辯狀說明了車禍當天整個事件的經過 避免委員相信對方的胡說八道 //問題 想請問版上的各位大大 像這樣子"沒有任何新的證據",一樣是雙方各說各話 車鑑會的結果會和初判表不同嗎? 如果鑑定出來結果是我有肇責,檢察官會起訴嗎? 如果檢察官起訴了,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要怎麼舉證我有過失? 以車鑑會的鑑定報告為準嗎? 還是會因為沒有證據而無罪推定? 再麻煩各位大大分享觀點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94.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9154958.A.272.html
KKyosuke: 現場沒有痕跡可以輔助的話最後就資料不足無法鑑定 04/23 13:30
KKyosuke: 鑑定單位是稿科學的 沒辦法通靈 連在哪裡撞的從資料上 04/23 13:31
KKyosuke: 都看不出來的話車鑑會再神也沒辦法啊 04/23 13:31
原來如此
jasonyeh: 你沒有錯那也是你自己講的,每個車禍的當事人都嘛說是對 04/23 13:33
jasonyeh: 方的錯,不管是檢察官也好、鑑定委員也好,只要沒有相關 04/23 13:34
jasonyeh: 監視器或目擊者,都只能先聽雙方的說法,現在你們的說法 04/23 13:34
jasonyeh: 迥異,你認為要怎麼判斷? 04/23 13:35
沒有任何證據的話,我會認為沒有辦法判斷 ※ 編輯: mathtsai (27.247.94.15 臺灣), 04/23/2021 13:37:17
KKyosuke: 警察都不願意做初步判斷了 還要去請車鑑會就對方付錢. 04/23 13:37
檢察官拿出初判表,對方好像沒看過結果一樣 問我們是否同意,雙方同意 最後問我們要不要車鑑,他說要 都同意還做車鑑會?那剛才的同意是喊爽的...? 3000是對方付的,會議結束還和我嗆聲,有夠沒素質 ※ 編輯: mathtsai (27.247.94.15 臺灣), 04/23/2021 13:39:35 ※ 編輯: mathtsai (27.247.94.15 臺灣), 04/23/2021 13:42:41
maniaque: 當事人認知的公信力=對我有利的看法 04/23 13:45
不如說,感覺車鑑會有點隨便就結束了,雖然小案子他們能問的問題可能也不多 可能只是和我想像的不一樣啦XD 我以為會是委員很認真釐清案情,並且用邏輯盤問,但看來是我想太多XD ※ 編輯: mathtsai (27.247.94.15 臺灣), 04/23/2021 14:05:40 ※ 編輯: mathtsai (27.247.94.15 臺灣), 04/23/2021 14:08:12
jasonyeh: 就跟你說沒有監視器或目擊者,你們再怎樣都是各說各話, 04/23 14:17
jasonyeh: 要我是鑑定委員我也不想浪費時間 04/23 14:17
有道理XDD 感謝j大解惑~
KKyosuke: 汽車還有煞車痕可以看,腳踏車應該連這個都沒有 04/23 14:22
KKyosuke: 鑑定委員看那麼多案件,這件一看資料就知道無頭公案了, 04/23 14:24
KKyosuke: 懶得浪費時間,再問也不可能問出你當時騎在哪裡 04/23 14:24
有道理XDD 感謝K大解惑~ ※ 編輯: mathtsai (27.247.94.15 臺灣), 04/23/2021 14:28:37
JustSad: 如果對方申請代再鑑定,第二次會議不會通知你~沒新證據 04/23 15:11
JustSad: 車禍鑑定的公信力是法律效力,不是指他們的反應、素質。 04/23 15:13
JustSad: 我忘記是回你還是回別人,我解釋過車禍鑑定的流程與內容 04/23 15:15
JustSad: 想像跟現實、理想與現實,落差很大~ 04/23 15:16
應該不是回我,我再a J大的名字看看? ※ 編輯: mathtsai (27.247.94.15 臺灣), 04/23/2021 16:18:58
JustSad: 印像中我好像是用推文,你查本版這兩個月內有關車禍 04/23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