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niaque: 1.地政事務所(拿公文才可以請一類) 2.當場可取05/05 00:01
→ maniaque: 4.公文上面沒寫??05/05 00:02
→ maniaque: 總之,拿去地政事務所,他們很熟的05/05 00:02
推 a9301040: 五日不是不變期間,所以根本沒差。任一地所或線上都可以05/05 00:29
推 a9301040: 那個法院要你補件寄哪個05/05 00:30
推 spirit119: 哪個法院叫你補的 就寄回去那個法院05/05 06:13
→ jasonyeh: 1、只要是地政事務所就可以,但公文要帶去。2、通常現場05/05 09:16
→ jasonyeh: 就可以取件。3、哪個法院發文來就是寄給哪個法院05/05 09:16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函
所以申請之後資料交回台北地院對吧
這個東西交回時需要附上我現在手上的公文嗎?
→ jasonyeh: 第4個那個真的沒看過,有疑問可以打電話問書記官05/05 09:17
※ 編輯: GarfieldCxT (111.71.73.90 臺灣), 05/05/2021 13:29:24
推 jasonyeh: 不用,不過最好前面寫張書狀註明案號股別,不然法院不知 05/05 14:20
→ jasonyeh: 道是哪個案件的資料,就寫個民事陳報狀或民事補正狀就好 05/05 14:20
推 diogofseixas: 地政事務所,不是地政士事務所,妳真是超級搞笑, 05/25 00:47
→ diogofseixas: 第一次看到有人說路上都是 05/25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