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evenchiang: 傷害罪要「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A就沒受傷阿 05/05 16:58
→ stevenchiang: 說準確點是沒驗傷,所以無法證明有受傷 05/05 16:59
推 iscu: 紅腫也可以去驗傷 你不保障自己的權益,法官想幫你也沒辦法 05/05 17:59
→ KKyosuke: 不是沒"外傷"就不算傷害 能證明有內傷也行啊... 05/05 18:28
→ KKyosuke: 要不然男女朋友打情罵俏 女的拍男的肩膀也要算嗎 05/05 18:29
→ ktvzn: 是你要證明有"傷害"(不論是身體表面或內部)然後法官其實 05/05 18:49
→ ktvzn: 也沒說錯 大部分人在法庭想說的內容 其實根本不重要 至少 05/05 18:50
→ ktvzn: 對結果沒什麼影響 美國法庭劇看太多才以為雄辯滔滔有用 05/05 18:51
推 JustSad: 你們不去驗傷怎麼證明自己有傷?用嘴巴講就可以? 05/05 18:59
→ JustSad: 若是如此~全台灣都可以告你了,我們都被你搞到心裡受傷 05/05 19:00
→ JustSad: 不必開驗傷單、不必證明,就能告你們。 ~只會天下大亂~ 05/05 19:01
→ JustSad: 其次,除非審判長明顯針對你們,為何得罪能判決的人? 05/05 19:02
→ JustSad: 我能判你們死活,還沒看判你就質疑我、嗆我?嫌命太多? 05/05 19:04
→ JustSad: 不太可能亂搞,但可預期對你們比較不利、有利於對造。 05/05 19:05
→ JustSad: 我很希望每一次要告我的、我要告的,能跟你們想法一致。 05/05 19:06
→ JustSad: 對方還沒出手,先把自己打殘去半條命,佛心來的對手。 05/05 19:07
推 q135q135: 樓上酒駕哥的意見 建議略過別看 05/05 19:47
→ JustSad: 狗吠火車,我不會好奇解鎖看廢言。 05/05 19:54
推 cape129: 來這版發問請先看一下回答的人發言紀錄,不要一股腦相信 05/05 21:45
→ cape129: 熱心版友的「專業」。 05/05 21:45
→ JustSad: 第二隻出現了,我還在猶豫要不要封鎖~沒看過有新論述~ 05/05 22:39
推 jasonyeh: 互毆在實務上,除非是對方先動手你才還手,這時候可以用 05/05 23:42
→ jasonyeh: 正當防衛作抗辯,否則無法判定是誰先動手,或明顯是一起 05/05 23:42
→ jasonyeh: 動手,就會各打50大板,都論以傷害罪。但偏偏你朋友沒驗 05/05 23:44
→ jasonyeh: 傷,否則相互提告通常大家可以互相扯平來和解,所以法官 05/05 23:44
→ jasonyeh: 講的是對的,你朋友沒驗傷,就無法證明有因此造成傷害, 05/05 23:45
→ jasonyeh: 他只能就起訴內容為審理 05/05 23:46
→ jasonyeh: 至於你朋友在法庭上說到一半被制止,很明顯法官認為這部 05/05 23:49
→ jasonyeh: 分已經對案情沒有任何影響,縱使讓你講了也沒有實益,有 05/05 23:51
→ jasonyeh: 些法官人很好,就是讓被告暢所欲言,有些法官則是希望發 05/05 23:52
→ jasonyeh: 言是和案情有直接關聯,不然每個被告都從盤古開天開始說 05/05 23:52
→ jasonyeh: 起,他要開到民國幾年才開得完 05/05 23:52
→ sindyevil: 如果你朋友有提告也許法官會基於結掉兩個案子的方式讓 05/06 09:14
→ sindyevil: 本案被告多說一點,但你朋友沒有提告,法官基於不告不 05/06 09:15
→ sindyevil: 理原則(沒有提告訴+沒有驗傷證明有傷害結果等)又考 05/06 09:16
→ sindyevil: 慮如果你朋友有提告訴可能也過時間而無法提告才這樣處 05/06 09:16
→ sindyevil: 理,也許當事人都認為自己的案子很重要但是法院很多案 05/06 09:17
→ sindyevil: 子且這是刑事案件沒有民事案件著重當事人主義才不讓你 05/06 09:18
→ sindyevil: 朋友暢所欲言,這案子庭開後還有下一庭要處理呢?且不 05/06 09:19
→ sindyevil: 要以為開庭就開庭,法官還有裁判書和雜七雜八的事情要 05/06 09:19
→ sindyevil: 處理咧.. 05/06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