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90051kevin (セイカ)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直播經紀公司違約金問題
時間Tue May 18 20:23:29 2021
我太太走在路上被某直播的經紀公司看上,
並邀約我和我太太前幾天一同到他公司聽他講直播工作的內容,
那時候簽約訂定了6/1開始進行直播。
但太太離開公司回家後再仔細了解直播和合約內容後,
發現自己沒有那個能力也沒有時間可以勝任那個工作,
必定會違反合約的內容,所以我和太太討論後,
想要撤銷契約的內容。
但是契約中提到
「乙方(我太太)不得提前解約,若有違反,
乙方則須賠償甲方(經紀公司)新台幣150萬元之懲罰性違約金。
如雙方另行約定有分潤機制者,乙方亦須同時賠償甲方本合約剩餘期間之預估分潤...」
因為原契約是6/1開始直播,
所以我們還沒開始進行直播,
另外我們也沒有從經紀公司拿到任何金錢補助。
請問這個懲罰性違約金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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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99.21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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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90051kevin (36.224.99.216 臺灣), 05/18/2021 20:34:02
推 KKyosuke: 上法院一定會被酌減 但應該不會被減到零 05/18 21:17
→ c90051kevin: 因為昨天才簽約的,請問適用審閱期來撤銷合約嗎? 05/18 21:40
→ taoist9999: 這應該不是消費關係,並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相關的審閱 05/18 23:31
→ taoist9999: 期規定。 05/18 23:31
推 taoist9999: 一、硬著頭皮履行契約。 05/18 23:34
→ taoist9999: 二、準備上法院打官司。 05/18 23:34
→ taoist9999: 兩者自己選一樣。 05/18 23:34
→ KHlawtel: 趕快終止契約就對了,越快越好 05/19 00:29
推 q135q135: 推樓上 05/19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