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riosity2 (dog)
看板LAW
標題[判決] 與妻吵架間歇暴怒 刺死路邊騎士 遭判死刑
時間Thu May 27 21:38:08 2021
男子王XX與妻子吵架,去年3月持刀隨機殺死路邊林姓機車騎士,被訴殺人罪,犯案後羈押迄今。
審理中,王聲稱符合自首,聲請精神鑑定求減刑,
死者家屬建議法官判王死刑,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王XX訴訟策略打「精神障礙牌」,盼換取刑法減刑寬貸。
辯護律師說,王自國小就到精神科就診,罹患間歇性暴怒障礙、憂鬱症等,王沒有明確的殺人動機,
未犯最嚴重犯行,希望法官依照「兩公約」精神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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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ailungsheng: 推 05/27 21:43
→ iscu: 依照台灣以往慣例 一審死刑 二審無期 三審可教化 05/27 23:33
→ wucn: 一二審只是走過場而已 05/28 09:41
→ maniaque: 三審是法律審吧...主戰場在二審,只是三審庭怎樣引經據典 05/28 10:11
→ maniaque: 踢回二審去更來更去 05/28 10:11
→ bluedolphin: 要一路死刑可不只三審 我個人覺得他這個很難死刑到底 05/28 11:01
推 higger: 無期如果真無期比死刑更慘 05/28 12:18
→ saltlake: 無期還有假釋和總統的大赦與特赦 05/28 19:02
→ bluedolphin: 可是台灣沒有真無期 判個幾百年也還是二十年 05/30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