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m1990: 無 06/08 22:25
→ God03855: 截圖私人對話 且毀謗我 這樣不算毀謗? 06/08 22:34
推 JustSad: 「公然」侮辱,不是「私訊」侮辱。 06/09 01:45
推 taoist9999: 有個案例是某個名嘴將不實內容用簡訊傳給一堆記者誹 06/09 10:28
→ taoist9999: 謗另一個名嘴,最後成立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 06/09 10:28
→ taoist9999: 。 06/09 10:28
→ taoist9999: 但那個罪通常不會判得太重就是了,通常就拘役得易科 06/09 10:30
→ taoist9999: 罰金。 06/09 10:30
→ ktvzn: 對方說什麼內容?如果只是說你態度差不要跟你買 應該沒問題 06/09 18:45
推 onlybubble: 如三樓,公然要件就不該當了 07/05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