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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今天某A不想戴口罩 因此在網路上放話:拎北就是不想戴口罩,怎樣啦?你們敢罰試試看啊! 但實際上某A很孬,實際上也不敢這樣做 單純就是在網路上嗆 1. 這樣算直接嗆"執政團體" 嗆"政府" 嗎? 即使只是嗆不敢做,有沒有其他的違法事項? 2. 說敢罰試試看,這樣算是恐嚇罪嗎?而且對象又是政府機關 有恐嚇政府的可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72.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23304127.A.255.html
joker7788996: 1.嘴砲就只是嘴砲 06/10 14:46
joker7788996: 2.嗆政府說有種罰我並非恐嚇加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 06/10 14:46
joker7788996: 名譽財產,亦難謂為恐嚇公眾 06/10 14:46
maniaque: 法條罰的是行為,嘴皰又無法證明他沒帶 06/10 20:12
maniaque: 但是要是他自己自拍公共場所沒帶,又有時間地點可查 06/10 20:12
maniaque: 這張自爆照片是可以據以開單歐 06/10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