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stSad: 火星人在地球不會被引渡回火星,兩球沒有邦交。 06/28 16:19
推 cape129: 又把法律版當成八卦二版。哭 06/28 21:20
推 taoist9999: 要先適用我國刑法,我國才可能會有刑事管轄權。 06/29 12:35
→ taoist9999: 美國人在美國領域殺了美國人,你覺得關台灣司法什麼 06/29 12:36
→ taoist9999: 屁事? 06/29 12:36
推 jenoren: 前面推文ww 06/29 22:57
→ jenoren: 認真回一下。原po所詢為程序事項,即我國刑事審判權之相 06/29 22:57
→ jenoren: 關問題。按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犯罪 06/29 22:57
→ jenoren: 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 06/29 22:57
→ jenoren: 域內犯罪,刑法(下同)第3條前段、第4條分別定有明文。 06/29 22:57
→ jenoren: 題設為外國人在外國航空器上殺了外國人,之後該航空器於 06/29 22:57
→ jenoren: 臺灣降落。 06/29 22:57
→ jenoren: 查第271條第1項殺人既遂罪屬構成要件結果發生,犯罪即為 06/29 22:57
→ jenoren: 既遂且亦同時終結,僅法益侵害狀態仍然持續之狀態犯。本 06/29 22:57
殺人罪是死亡結果發生就已經終結的罪,沒有持續狀態的問題
→ jenoren: 件行為人實施之殺人行為致生被害人死亡之結果,核屬犯罪 06/29 22:57
→ jenoren: 之結果於中華民國領域內之情形,我國刑法對該行為人之犯 06/29 22:57
→ jenoren: 罪行為當有適用,渠等之國籍為何,在所不問。 06/29 22:57
→ jenoren: 至所詢引渡等相關問題,請自行查閱我國現行之引渡法規定 06/29 22:57
→ jenoren: ,裡面就有答案。 06/29 22:57
→ q135q135: 有些人連審判權和管轄權都分不清楚 也是無言 06/29 23:01
→ taipoo: 我國法律為最高道德觀律法,以殺人罪逮捕 06/30 11:15
※ 編輯: ultratimes (114.47.77.112 臺灣), 06/30/2021 13:49:09
推 jenoren: 原波要不要再多翻幾本刑總教科書看看… 06/30 17:12
→ jenoren: 還有你想對推文內容為回應,請回在別人完整推文的後方好 06/30 17:12
→ jenoren: 嗎?直接截斷別人的推文,讓人感覺很不受到尊重。 06/30 17:12
所以呢?你的給的連結和我講的完全一樣的東西,有問題嗎?
※ 編輯: ultratimes (114.47.77.112 臺灣), 06/30/2021 20:09:22
→ jenoren: 我內文所援引的裁判文字是「指法益侵害狀態」持續,不是 06/30 21:29
→ jenoren: 「犯罪結果」持續…給你連結是要提醒你的回覆把兩種東西 06/30 21:29
→ jenoren: 給混淆了。 06/30 21:29
→ jenoren: 還有連結所述「例如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只要一刀將人砍 06/30 21:29
→ jenoren: 死,『犯罪結果』馬上就發生,且此『犯罪結果』不會無止 06/30 21:29
→ jenoren: 盡的延續。」也再次強調狀態是「犯罪結果」不會持續。 06/30 21:29
→ jenoren: 人死如何復生?生命法益被侵害如何回復?裁判提及的「僅 06/30 21:29
→ jenoren: 法益侵害狀態仍然持續之狀態犯」,並沒有問題。 06/30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