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6943kght: 感謝分享 其實我只是想學習這種情況下,假設遺囑確定 07/10 19:53
→ a6943kght: 有效,是否有不孝三子喪生繼承權的直系卑親屬代位繼承 07/10 19:53
→ a6943kght: 問題 07/10 19:53
本案是遺囑指定繼承.
且裁判書未敘明 遺囑內其他條文,是否有交代其他各項遺產的繼承人,
遺囑第二條僅記載,
[該二筆土地不得由未盡孝道的長子次子四子等人繼承,由三子單獨繼承.]
推論遺囑並未破題指明特定子女因未盡孝道,
不得繼承被繼承人任何遺產,亦或喪失所有遺產之繼承權,
(原告訴之標的有塗銷該二筆土地移轉登記之請求,基於遺囑有效性,法院故一併駁回.)
如既非喪失繼承權,那要如何主張代位繼承?
既然都找上律師代書遺囑,對於代位繼承這一方面顯見應有考量過.
大概已用其他非高價值遺產打發掉
而且本案繼承人數非少(子女5+配偶1),即便再訴主張特留分,也不見得能夠拿到多少
更何況還有配偶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這魔王門檻.
假若只有這兩筆土地,那僅能主張
1/2(配偶剩餘財產)*1/6(繼承人)*1/2(特留分)= 1/24
續打訴訟戰,是否有利? 容有疑慮.
※ 編輯: maniaque (1.200.124.13 臺灣), 07/10/2021 20:30:58
推 taipoo: 法官會通靈嗎?當然一定都是以遺囑內容為準了 07/10 20:00
如有繼承人對有效遺囑侵犯其特留分乙節,應另起訴訟請求之
※ 編輯: maniaque (1.200.124.13 臺灣), 07/10/2021 20:37:27
推 scott2009: 推 07/10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