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stSad: 1的部分~你覺得證據準備充足,能一刀斃命?誣告本就難成 07/14 19:44
→ JustSad: (1指問題1~誣告,2指問題2~妨害名譽 07/14 19:46
→ JustSad: 2告不成,就算警察讓你立案最後也是不起訴。 07/14 19:47
誣告的部分我確定能一刀斃命
※ 編輯: MgcnVanish (49.217.63.131 臺灣), 07/14/2021 19:48:01
→ JustSad: 除非你有因此被解僱之類的實際損害嚴重,現在時機極難。 07/14 19:49
精神賠償的部分呢? 我必須費心跟家人、主管解釋我的清白
※ 編輯: MgcnVanish (49.217.63.131 臺灣), 07/14/2021 19:51:06
→ JustSad: 我覺得你告他恐嚇比告他誣告容易成 07/14 19:50
推 JustSad: 台灣的精神賠償會讓你懷疑自己有精神嗎! 07/14 20:08
推 cape129: 發問網友請先查一下回答人的紀錄,不要一股腦相信「熱心 07/14 20:26
→ cape129: 」網友的「專業」。 07/14 20:26
→ bear753951: 想要提高告成機率,建議請個律師,還要資深的 07/14 21:58
推 q135q135: 一樓酒駕哥又來大放厥詞了哦 07/14 22:07
推 taipoo: 兩個人相處,如果緣分合不來,就好聚好散,不要去互相傷害 07/15 01:11
→ taipoo: 他告你不會贏就算了,你就去包容他不要再計較就好了,懂嗎 07/15 01:13
→ taipoo: 不用互相告來告去,這不是根本解決感情問題的好方法,懂嗎 07/15 01:13
推 tommy134075: 上樓標準「熱心」網友提供給你「專業」法律諮詢 07/15 02:07
→ tommy134075: 認真回,誣告不用想,下輩子再說,去多爬文吧 07/15 02:07
→ tommy134075: 告個恐嚇機率還比較高 07/15 02:07
→ celtics1997: @taipoo 錢奴訟棍勸人不要告人? 07/15 08:06
推 taipoo: 能不告人就不告人,只有那種喪盡天良的人我才會主動提告的 07/15 09:27
→ celtics1997: 錢奴好歡笑喔 07/15 09:50
→ jasonyeh: 公司的錄音檔你可以提告之後請求地檢署向公司調取 07/15 12:01
→ jasonyeh: 至於求償金額比較難以量化,或許你可以參考以前侵害名譽 07/15 12:01
→ jasonyeh: 權的訴訟,最後法官都判多少自己抓一個數字 07/15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