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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事情發生在去年 家裡的車停在公有停車場 半夜被撞 肇事者肇逃 包含我們一共三輛車毀損 循線找到肇事者 也有做筆錄 對方保險公司也理賠金額給修車廠 以為事情已經落幕 沒想到事隔一年多家人接到保險公司 的存證信函 內容為「因當下檢測肇事者吸毒」 所以不予以理賠 希望我們退還當初修車的費用 並表明這是不當獲利? 想請問這樣的案件合理嗎? 保險公司似乎找不到那位肇事者 (有與家人通過電話得知找不到) 所以變成向我們求償 這樣是不是保險公司自己在理賠程序上出現的瑕疵最後導致我們只能認虧 或是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243.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26280337.A.93F.html
maniaque: 善意第三人的受理理賠,何來不當得利? 07/15 00:45
taipoo: 不用理他,強詞奪理,沒有意義的 07/15 01:18
ysu1584: https://i.imgur.com/DkVAdtk.jpg 07/15 13:42
ysu1584: 用這條跟保險公司溝通,他們應該就會知難而退了 07/15 13:44
ysu1584: 簡單說,就是毒蟲開車撞到你們的車,他車子的保險公司要 07/15 13:49
ysu1584: 先賠償你的損失,然後再向毒蟲代位求償這些金額,所以就 07/15 13:49
ysu1584: 算毒蟲人間蒸發,也跟你們沒關係 07/15 13:49
LaplaceDemon: 不要理他 叫他上法院求償 07/17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