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Kyosuke: 三級警戒開始以後強制執行這種案子基本上就是停滯了07/15 20:01
→ KKyosuke: 想問的話其實隨時可以打那張函上右上方承辦股的電話07/15 20:02
→ KKyosuke: 報案號(110年度司執字XXXX號 你馬掉的部分)就可以了07/15 20:03
推 felix0327: 這個在新北洪股查。另外你在北院沒執行到其他的財產嗎07/15 21:13
→ felix0327: ?例如存款、股票什麼的07/15 21:13
被告有兩個
計程車車行跟計程車司機
原本想說不像搞得太麻煩
就不去找車行麻煩
因為那司機也不是沒錢
只是想噁心人而已
108年報稅所得兩百多萬
其中計程車收入只報一萬
開車只是開身體健康的
沒想到會遇到這種專門噁心人的
原本想說他收到執行通知應該就會主動聯繫了
沒想到還真的打算繼續耗
如果執行房屋土地失敗的話
雖然我不確定在什麼情況下會執行失敗
就執行車行
讓車行自己去找他拿錢了
→ taipoo: 打給台北地院問書記官不就可以了嗎 07/16 01:16
推 cape129: 好奇為何不執行200萬的收入而執行不動產。不過,這案看 07/16 07:25
→ cape129: 來全數受償的機率很高。 07/16 07:25
推 q135q135: 樓上 這個不動產有抵押權人 不見得可以全部受償 07/16 15:32
推 cape129: 銀行的抵押權,依目前房價,就算是法院拍賣,亦可清償銀 07/16 21:16
→ cape129: 行借款後還有剩。但這也是大部份情形,也有例外啦!所以 07/16 21:16
→ cape129: 我?機率高。 07/16 21:16
推 q135q135: 以小弟的實務經驗 大部分的情形是不動產賣掉後不足清償 07/16 22:23
→ q135q135: 第一順位抵押權人耶 07/16 22:24
有了新的進展
但不是執行房屋土地的部分
※ 編輯: GarfieldCxT (36.226.17.211 臺灣), 07/16/2021 23: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