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ndwater: 再議如果被駁回,應該就結束了,怎麼可能再通知開庭? 07/28 17:25
→ karen70575: 這就是我納悶的,打給書記官也只說,反正你有申請啊, 07/28 17:55
→ karen70575: 我有說被駁回的事,她也就敷衍我說反正就從開了 07/28 17:55
→ buzzard: 可能後來出現刑事訴訟法260條的情形,如檢警發現不起訴處 07/28 18:37
→ buzzard: 分時未曾發現之證據,所以續偵吧 07/28 18:37
→ karen70575: 了解,我以為被駁回後就不會再關注此案了,因為我也沒 07/28 19:59
→ karen70575: 提供新證據,對方更不可能 07/28 19:59
推 gary0217: 四樓正解,另外如果大大在偵查庭上質疑檢察官,不會影 07/28 20:46
→ gary0217: 響檢察官判斷案件結果 07/28 20:46
→ karen70575: 所以原本不起訴,現在有可能有新事證,是對我有利囉? 07/28 21:16
推 gary0217: 大致上沒錯,但偵查沒有一定 07/28 21:19
推 cherrywo: 應該是地檢會例行公文給再議聲請人,說明地檢認為再議無 07/29 01:55
→ cherrywo: 理由,將相關卷宗移交給高檢,原PO是不是誤認這份公文, 07/29 01:55
→ cherrywo: 以為是再議駁回,因為再議駁回會由高檢署作出處分書, 07/29 01:55
→ cherrywo: 不會是單純的公文。 07/29 01:55
推 taipoo: 很多高檢署檢察長根本連看都沒看就駁回,該用瀆職罪告他們 07/29 02:29
→ Blue6: cherrywo大的才是正解 07/29 04:47
→ celtics1997: @taipoo錢奴歡笑檔案 歡迎參考 07/29 06:07
→ celtics1997: 內有錢奴提告檢察官搞笑資料 07/29 06:07
→ karen70575: 我是收到這個 07/29 09:52
→ karen70575: 是高檢署啊,也沒說要移送 07/29 09:54
推 tnssh211448: 這是地檢署的...... 07/29 10:09
推 sonrisalsh: 最上面那行才是發文機關 07/29 11:25
→ b01303099: 制度設計上,原來的檢察官依刑訴256-257會先自己審, 07/29 11:53
→ b01303099: 而這張公文說明他的審查結果為257條2項 07/29 11:53
→ karen70575: 那我了解了,就是去開就對了.. 07/29 12:49
推 banana321: 意思是你有送再議,可是原審檢察官認為還是不起訴,所 07/29 18:24
→ banana321: 以依照職權往高檢署審核,高檢署有可能駁回,或直接起 07/29 18:24
→ banana321: 訴,或是發回續偵查 07/29 18:24
→ karen70575: 了解,清楚多了,謝謝各位 07/29 18:27
推 KHlawtel: 再議正在處理中,如果被駁回而偵查卷內有對你民事訴訟 07/30 13:10
→ KHlawtel: 有利證據,建議還是找律師聲請交付審判來閱卷 07/30 13:10
→ jim23027: 不用交付審判,到時候到民事程序也可以向法官聲請調閱 07/30 16:14
→ jim23027: 偵查卷吧? 07/30 16:14
→ karen70575: 拖一年了,民事應該不會提,看了看案例,雖有民事推 07/30 17:55
→ karen70575: 翻的判決,但感覺維持原判的機率比較高,賠償也不是多 07/30 17:55
→ karen70575: 大數字,當初只是吞不下這口氣,現在連吞都沒力氣了 07/30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