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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聞常會提到抓姦工具「Google 你的時間軸」,能清楚紀錄手機使用人的行蹤 這過去真有判例,是依據這資料為證據嗎? 2.實際上,Google時間軸是可編輯、刪除、新增。若提供自己的時間軸,是否仍有證據力 ? 3.就技術層面,能否證明自己沒有變更過「Google時間軸」內的任何一筆資料,都是真正 系統原生生成的?讓其更有說服力? https://i.imgur.com/PbNbnq3.jpg
https://i.imgur.com/5wTszx5.jpg
過去也有定位不準的新聞,而找到的新聞都是有趣為主,但很沒看到真正提到與證據力直 接牽連的判決新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8.144.166.56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28185462.A.BB7.html
taipoo: 你可以提供,但以法官的智商應該會看不懂,所以變成沒有用 08/06 02:27
celtics1997: @taipoo 就換錢奴去告法官檢察官瀆職了 08/06 05:34
ultratimes: 法官不用看懂啊,找看的懂的人給他懶人包就好 08/06 07:34
joker7788996: 我覺得這有點像實務上gps偵查的概念,gps目前好像 08/06 08:02
joker7788996: 還是多用刑訴158-4來探討證據能力 08/06 08:02
joker7788996: 又釋字689號也有針對私人活動的保護做過闡述,個人 08/06 08:04
joker7788996: 認為這樣的證據可能證據能力還是會打折扣 08/06 08:04
tks9527: 法院可以調取電信商的基地台紀錄驗證 08/06 08:05
maniaque: FakeGPS can do anything~ 08/06 08:46
KKyosuke: 問題很多 我是很難想像這會有證據能力 08/06 14:12
KKyosuke: 定位真的準嗎? 手機真的在當事人身上嗎? 08/06 14:13
ultratimes: 笑死,很多人以為電信商靠GPS追蹤手機 08/06 15:55
ultratimes: 電信商是靠基地台三角定位,不是GPS 08/06 15:56
ultratimes: 電信商能用GPS定位手機那換我告他了吧,因為偷傳我的 08/06 15:58
ultratimes: 手機資料,因為GPS原理,手機只有接受不會發送 08/06 15:58
maniaque: 大濕不知道基地台定位,數字很粗嗎....... 08/06 16:12
maniaque: 今天是你點ok ,讓手機上傳你的定位資料給google 08/06 16:12
maniaque: 而非電信商嗎??? 08/06 16:12
maniaque: 本篇都在講 "Google行蹤時間軸" 了..... 08/06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