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ilungsheng: 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利,大帥又在說笑了 08/15 21:52
告訴乃論的事件只能針對有關自己的事提告
不然你看到隔壁互相罵髒話,我雞婆的代替對方提告公然侮辱,是我的權利嗎?
→ taipoo: 你想告就告,不過這種無聊事沒必要告的,懂嗎 08/15 21:58
→ celtics1997: @taipoo錢奴訟棍講這種話? 08/15 22:21
※ 編輯: ultratimes (61.227.47.34 臺灣), 08/16/2021 06:57:25
推 Lailungsheng: "這家店""一堆爛客人"主詞是兩個 08/16 08:34
→ Lailungsheng: 我主張客人也是我名譽的一部分,提告就是我的權利 08/16 08:36
→ RaY4451: 樓上, 只看文法的話, 主詞只有這家店而已 08/16 19:31
推 Lailungsheng: 不不不,大帥的文一定要逆向思考,店家能提告,我 08/16 20:34
→ Lailungsheng: 回這篇文就贏了 08/16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