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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再將來龍去脈補充完整一些 三年前我住進這棟大樓,大約半年後我隔壁鄰居A也入住 A入住後我在電梯口偶遇A,就直接詢問他是否介意我將嬰兒推車 鞋子 地墊放自家門口 因為家裡有不滿1歲的小孩,這樣要出門比較方便 A說沒問題他不介意 接著我家斜對門的鄰居B入住,我也問過B一樣的問題 B也說他不介意 接下來半年我們三戶都在公共空間放地墊 鞋子 嬰兒車等東西,相安無事 又過了約半年,我家與B開始收到檢舉單 後來我家與B就都不敢再放任何東西了 接著我家開始連地下室的汽車位都被檢舉 再接著連機車位都被檢舉 之後的某一天A剛好回家超大力甩門,而我剛好出門,交錯而過 我被嚇到我小孩直接被嚇哭,於是我按A電鈴 接著很客氣的跟A說 "不好意思那個可以麻煩你之後關門小力一些嗎 ? 小孩會被嚇到" A就全力咆嘯我回說 "因為你放鞋子在門口所以我才甩門,你不放我就不甩門" 我看著他應該還沒小學的女兒站在旁邊一臉恐慌 然後再回他 "之前被檢舉之後,現在已經幾乎都沒放鞋子在外面了,疑是你檢舉的嗎 ?" A又接著咆嘯我.....接續省略,反正就是兩家交惡 接下來A偶爾按我家門鈴,反應我音樂放太大聲 第一次我開門讓他聽聽聲音並跟他溝通說 "我們現在在門口,但音樂的聲音並不大, 而且我家有小孩大多都是放輕音樂,音量會控制在舒服的程度不會刻意大聲, 這樣對小孩不好" 他回我 "我不管你家聲音怎樣,就是打擾到我了,我覺得很不舒服,給我關掉" 最後也是交惡收場 接下來就是A時不時檢舉我 每次檢舉SOP就是在住戶群組PO照片,照片每次都會從3年前到現在 3年前,3戶都放鞋子的時代,我家的照片他幾乎每天都拍..... 近期的照片是水電師傅的推車放外面 機車雨衣掉到地上 兒童電動車放機車位 除了檢舉外,A先生還常常跟他太太吵架在家咆嘯,深夜也偶爾聽到他女兒的尖叫 A先生除了我以外也咆嘯過早晚班的警衛大哥以及主委 甚至還遇過A先生在公共空間咆嘯三字經 跟這位A先生做了3年的鄰居真心覺得累阿 我跟我太太是真的怕他哪天受刺激會有什麼激烈動作 所以才會想要詢問法律途徑,我明白這些在某些人的眼中是小事是浪費司法資源 但...我真的想不出其他方法能改善這情況 以上是詳細補充 當然這是我單方面的感受與描述 我相信A先生應該有跟我完全相反的版本 如果有機會下次買房應該要買透天的 = =" 我家是大樓 一層4戶 隔壁鄰居長期檢舉我 常常拍我家門牌以及門口放鞋子的照片 拍我家地下室汽車位放嬰兒車 拍我家地下室機車位放小孩電動車 這些照片他都會po到大約有185人的住戶群組上 每次檢舉都會將以前的舊照片重新再po上群組 像最近8月的檢舉他就將去年5月至今的照片又從頭在po一次,幾乎每個月都有照片 加入住戶群組需要在記事本寫上自己是x棟x樓,確認是真的住戶 我當初加入群組還沒有門牌,留的是a2-15f 而他拍的照片幾乎都有我家門牌 1. 請問這種行為是否違法 ? 洩漏個資之類的 ? 2. 如果走法律途徑勝算有多少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29504335.A.F45.html
samnpc: 沒有 08/21 10:21
KKyosuke: 檢舉停車還要拍車牌哩... 08/21 10:28
gary0217: 沒有違法,沒有個資問題,勝算趨近零 08/21 10:58
dragonforce3: 檢舉拍門牌是正常 08/21 11:21
dragonforce3: 但我有疑問的是 他應該直接找管委會檢舉我 而不是 08/21 11:21
dragonforce3: 在住戶群組三番兩次的公佈我家吧 ? 這樣是可以的 ? 08/21 11:21
dragonforce3: 不違法 ? 08/21 11:21
wim1990: 不然你把門牌拔掉 08/21 11:30
KKyosuke: 可受公評之事,而且也是公共區域 08/21 12:46
KKyosuke: 說老實話,從去年五月檢舉到現在了你沒有檢討過自己? 08/21 12:47
KKyosuke: 這些事(門口放鞋、車位放別的東西)沒有違規嗎 08/21 12:48
dragonforce3: 有 從去年開始就一直都是符合生活公約了 但連水電 08/21 12:54
dragonforce3: 來我家換水管 不到10分鐘這樣都要檢舉 我機車位只 08/21 12:54
dragonforce3: 停小孩的電動車 蓋上一個黑色的塑膠袋防塵 這樣也 08/21 12:54
dragonforce3: 要檢舉 我是真的覺得這樣很煩 08/21 12:54
dragonforce3: 退一步說 就算我公共空間與車位亂放東西 他檢舉我 08/21 13:07
dragonforce3: 也應該是找管委會檢舉 而不是私自將有門牌的照片丟 08/21 13:07
dragonforce3: 到一個近200人的網路群組 乞求公審外還挾帶地址資 08/21 13:07
dragonforce3: 訊吧 這種做法真的合法嗎 ? 08/21 13:07
dragonforce3: k大說的可受公評之事 的定義是什麼呢? 08/21 13:17
iscu: 如果是違規 並沒有一定要找管委會~ 08/21 13:36
iscu: 占用公共空間算是違反大樓公共利益,可受公評 08/21 13:38
JustSad: 我違規都是「一時」、「不小心」~其他住戶憑什麼公審! 08/21 13:44
dragonforce3: i大 那地下室自己的車位 也算是公共空間內嗎? 08/21 13:48
JustSad: 大廈車位有兩種~看你是買斷還是租借,其次是管委會規定 08/21 13:50
JustSad: 另外就算是私人產權,有些還是視為公共區域。 08/21 13:51
JustSad: 講白一點,你沒違規,誰管你停什麼車在你的停車位? 08/21 13:52
dragonforce3: j大新大樓的地下車位 這種是不是都算是公共空間 ? 08/21 14:01
dragonforce3: 說回最近這次的檢舉 我確實沒違規 機車位上只放一 08/21 14:01
dragonforce3: 台小孩的電動車套上黑色的塑膠袋防塵 我太太還特地 08/21 14:01
dragonforce3: 去看生活公約細項 並沒有寫能停或不能停小孩電動車 08/21 14:01
dragonforce3: 其他車位也有類似的情況 然後我鄰居吼了警衛+社 08/21 14:01
dragonforce3: 區主任+管委會主委好幾次 大家都沒輒希望我配合隔 08/21 14:01
dragonforce3: 壁的感受 我已經配合近3年 心有點累…… 08/21 14:01
※ 編輯: dragonforce3 (220.135.8.71 臺灣), 08/21/2021 15:14:12
KKyosuke: 你把停車位拿來放雜物(不是車的東西)不只違規還違法了 08/21 14:57
KKyosuke: 為什麼你自我感覺可以這麼良好 08/21 14:58
q135q135: 原po不必太在意酒駕哥某J 的意見 08/21 15:45
JustSad: 簡單講就除非你是買斷獨立產權(舊社區公寓比較可能~ 08/21 16:18
JustSad: 新社區公寓大部分機車停車格都是租用、或只有使用權。 08/21 16:19
JustSad: 簡單講就租機車停車格,所以要符合管委會規定、顧及感受 08/21 16:20
JustSad: 你在外面租攤位,並不是你想怎麼擺就怎麼擺~ 08/21 16:21
JustSad: 違反規定、群眾觀感不佳,一樣可以取消你資格。 08/21 16:22
JustSad: 退一百步,如果是對方無理取鬧、沒事找事,丟臉的是他。 08/21 16:23
JustSad: 大家勸你,有可能是對方無理取鬧,也可能是錯在於你。 08/21 16:23
JustSad: 你不覺得他自己丟臉、自打嘴巴,覺得洩漏個資你被公審~ 08/21 16:24
JustSad: 說白了你自己理虧,你不低聲下氣還想理直氣壯~ 08/21 16:26
JustSad: 換位思考,你是對方你會覺得算了?還是繼續蒐證檢舉? 08/21 16:26
JustSad: 再講白一點,除非你以後不會違規、其中一方搬家~ 08/21 16:27
JustSad: 硬對幹,吃虧的會是誰需要我們說明嗎? 08/21 16:28
dragonforce3: q大謝啦 不管怎樣謝謝大家的意見 我在好好想想 08/21 17:14
dragonforce3: 謝謝所有大大! 08/21 17:14
iscu: 車位放雜物什麼的 看各社區性質及規定有無違法就不管了 08/21 18:35
iscu: 門口放鞋子這個有八成是違法的..很難理解為啥要這麼自私 08/21 18:35
iscu: 剛發現你重發文, 有協調過就不予置評了.. 08/21 18:41
iscu: 照你的說法就是遇到難搞的鄰居... 08/21 18:42
Reichenau: 你這種整天拿小孩當藉口 肯定沒那麼簡單 08/22 02:16
celtics1997: @taipoo錢奴怎麼沒來亂回? 08/22 07:39
taipoo: 鄰居相處就好好溝通,肯定你也有讓A不滿意的地方,懂嗎 08/22 07:47
celtics1997: @taipoo錢奴果然不會錯過任何廢言 08/22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