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ipoo: 感覺你這個繼承要簽屬的文件很多而且很複雜,找專業代書吧 08/23 00:58
推 q135q135: 這一點都不複雜啊 08/23 01:15
推 Sixxlife: 1.民法1138 有繼承權的只有你爸 三伯跟姑姑們, 08/23 03:12
→ Sixxlife: 2.如果都拋棄繼承,遺產就變為國有啦(扣除繼承的債務後 08/23 03:12
→ Sixxlife: ) 08/23 03:12
→ Sixxlife: 3.遺產總額低於5000萬的部分10%,但你的這個狀況應該連 08/23 03:12
→ Sixxlife: 1200萬的免稅額都沒超過,所以不用繳納遺產稅。 08/23 03:12
→ Sixxlife: 沒看清楚,過世的是三伯所以他本人不會有繼承的可能性。 08/23 03:14
→ Sixxlife: 能繼承的只有你爸跟姑姑們 08/23 03:14
→ celtics1997: @taipoo 錢奴不懂就不要亂講啊 08/23 06:34
→ celtics1997: 被桶了又要告板主違反言論自由 08/23 06:34
→ maniaque: 1.繼承持份分到 1/n 只會讓土地管理更趨於複雜而低利用 08/23 09:21
→ maniaque: 2.遺產稅有免稅額,這塊地大概只有免稅額的 1/n 吧 08/23 09:21
→ maniaque: 現在持份已經很複雜,建議統整起來,不然以後只會更爛而已 08/23 09:22
→ maniaque: 大伯二伯的各1/4,已經不知道誰手上,還得調登記簿來看 08/23 09:23
→ maniaque: 很明顯的,看起來你們對於低價值的遺產,只想甩鍋而已 08/23 09:24
→ maniaque: 換句話講,你大伯兒子(你堂哥)就會甘願收受嗎???? 08/23 09:24
→ maniaque: 其他人持份何不趁此時一起處理掉?? 08/23 09:25
推 KKyosuke: 如果沒有其他遺產的話 幾十萬價值的地乾脆就繼承下來以 08/23 09:38
→ KKyosuke: 後贈與給大伯的兒子算了 當然要花一些規費 08/23 09:38
→ KKyosuke: 如果你們家族決議是這個方向的話 是可以這樣處理 08/23 09:39
→ sindyevil: 你三伯剩下還活著的兄弟姊妹本人 08/23 10:49
推 sindyevil: 如果上述都不願繼承就歸國有 不能指定說哪個兄弟的子女 08/23 10:54
→ sindyevil: 只能先繼承再轉讓. 08/23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