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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網路上有時候會有「被強暴時該怎麼辦」的討論,不少人會說什麼挖眼啊踢蛋啊折手指啊 尖叫逃跑啊的,但同時也有許多人指出,認真打架的話體格差異幾乎不可踰越,實務上積 極進行肢體反抗的女性通常都是被暴打一頓之後還是被成功強暴,而尖叫逃跑雖然有可能 使加害人退縮,卻也可能讓對方以過激手段讓你閉嘴。 身為女性,我一直覺得要是我碰到這種情況,當下如果沒有因為恐懼而無法行動的話,應 該會選擇配合,有餘力就記下對方私密部位的特徵,事後再想辦法提告。 但是,如果受害人當下都不進行肢體反抗,頂多口頭表達拜託不要真的不要等等,是否還 能告成強制性交?如果進行小幅度掙扎,造成下體撕裂傷的話,是否足夠作為強制性交的 證據?如果這些都不夠,哪些作法可以滿足提告條件,收集證據,同時避免過度反抗激怒 加害人?另外,加害人的身分(熟人/陌生人/權勢者/伴侶)會如何影響上述結果? 感謝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67.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0402427.A.403.html
iscu: 自己想像一下,如果有人壓制妳 妳有可能不反抗嗎?08/31 18:23
iscu: 完全不反抗的情況除了失去意識 大概只有持刀槍威脅吧08/31 18:24
iscu: 而文中只有口頭表達不要的,多半是出現在某些特殊電影08/31 18:26
我覺得我能盡可能配合啊,一般情況下女性對男性,不管對方有沒有武器都毫無希望吧, 被強迫已經很慘了,我才不想引來更多暴力,頂多被壓制的話小幅度掙扎,盡量讓姿勢好 受一點。 但你說的也不是沒道理,一來要是只有口頭表達不要,在缺乏錄音錄影的情況下基本上沒 啥證據,只能看出兩人性交,不知道是否合意,二來大家好像普遍預期受害者會跟個貞潔 烈女一樣死命掙扎直到動不了,避免肢體反抗的話很容易讓人覺得是「越想越不對勁」, 所以才想問現行的判決標準是什麼,受害人有沒有應對的SOP。
iscu: 不用想太多 遇上了就依照正常人的反應 08/31 19:16
iscu: 網路上通常是以訛傳訛,尤其是記者大都斷章取義 08/31 19:16
我不確定正常人的反應應該長怎樣?如果你指的是尖叫逃跑踹下體,前面也說了,我怕被 打,而且除了尖叫逃跑或許有幫助外,攻擊加害者並不有效。 然後我參考的主要是受害者經驗分享、對性侵案的分享,以及對男女戰鬥力差距的一般討 論,這邊附上PTT的幾篇討論。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3122287.A.CB8.html http://b.bbi.com.tw/sex/1INWDtUD.html https://www.ptt.cc/bbs/sex/M.1140705190.A.6AA.html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29428197.A.F9D.html 雖然無法保證發言人身分的真實性,但其中傳達的訊息很一致:積極肢體反抗只會被暴打 後性侵、即使打中加害者對方也不會停止、女對男基本上是輕鬆被壓制、除非一方練過一 方完全沒練過,不然差15公斤就能被虐成狗。
saltlake: 法庭會考慮被侵害者有否積極反抗當證據的一部分08/31 19:23
saltlake: 也是因為事實上找法庭判決或者新聞就可以看到一些原告08/31 19:24
saltlake: 控告被性侵啥的,經被告舉證所謂性侵之後,原被告兩人08/31 19:25
saltlake: 狀似愉快的一起出行的照片或者影片,或者其他愉快的通話08/31 19:25
saltlake: 紀錄等等。更別提一堆男女友或情人或夫妻頻出現的08/31 19:26
saltlake: 床頭吵床尾和、或者求歡過程的半推半就啥的08/31 19:26
saltlake: 總之就是男女之間或者現在同性伴侶之間,到底是真強暴08/31 19:27
saltlake: 還是說求歡過程溝通不良,或根本是亂告,確實需要考量08/31 19:27
saltlake: 各種證據之後,才能做比較適當的判決 08/31 19:27
saltlake: 原發問者提到權勢強交更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我國現狀08/31 19:28
saltlake: 就算普遍來說女人體力弱於男人,但是有了職場上的權勢08/31 19:29
saltlake: 女人照樣可以強過男人而違反其性自主 08/31 19:29
saltlake: 換言之,在討論性侵案當中,被害人的反抗程度作為08/31 19:30
saltlake: 被害人勝訴與否的有利程度,最好別只想到男人侵女人08/31 19:30
感謝回覆,我在提問時有想過性侵害不只是男對女,不過「肢體反抗不僅沒用還會加重傷 害」這點在男對女的情況中最為明顯,而且討論到的問題大多可以套用到其他性別組合, 所以就不另外贅述。(當然別的組合可能也有獨特的問題,比如男性被性侵通常更難以啟 齒,背負較大社會壓力。) 我可以理解積極反抗與否會是一個重要考量,也知道性犯罪很多有的沒的亂告,以及刑法 謙抑性、提告者應負舉證責任等等,因此我原本的不抵抗策略還很不完善,但我也必須說 積極反抗有很多客觀困難,所以想知道有沒有更好的辦法。 我想權勢性交是比較簡單的情況,比如學生和老師,下屬和主管,只要有兩人性交的證據 ,且前者提告,應該都比較容易成立。 陌生人可能也比較容易告成?撿屍的情況好像比較複雜,但跟本篇想討論的問題沒有直接 關係。 但是認識的人,甚至是伴侶,除非有受害者口頭嚴肅抵抗卻被侵害的錄音錄影,不然我很 難想像沒有肢體抵抗(然後被暴打)還能告成的情境。 一方面如果這樣都能告贏,想想還蠻可怕的,大概就跟日本電車癡漢一樣,被指控就直接 中獎抓走,一方面又想不到更好的應對方式。 我記得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是大宗,但如果一定要冒被打成豬頭的風險反抗才能提告的話 ,我大概會選擇當下不抵抗,就當被狗咬,然後以後對對方提高警覺,能閃多遠閃多遠。 (如果是這種情況,提醒別人那傢伙是強暴犯會不會被告誹謗?)
mas1995: 一個很好議題08/31 19:33
iscu: 你要想一件事,沒有證據如何讓別人相信你08/31 20:39
iscu: 究竟是被強暴還是事後吵架亂告,又或者是價錢沒給足?08/31 20:40
所以我才來問有沒有肢體抵抗造成的傷害以外的證據可以提供啊,或是怎麼把傷勢控制在 相對輕微但足夠充當證據的範圍,不然被暴打之後換來的只是在一連串跑法庭之後讓對方 進去蹲,對我來說是傷敵八百自損一千啦。
iscu: 而且性交前一刻寫契約都沒用,只要中途反悔這契約也沒效08/31 20:43
哇,第一次知道,方便提供判例嗎?另外請問相關的法源依據是?(哪些東西可以用民事 契約規範,哪些不行?) ※ 編輯: summer1324 (36.226.167.228 臺灣), 08/31/2021 20:50:43
taipoo: 真的碰到了,應該會很難有理性的反應來面對真實狀況的 09/01 01:22
celtics1997: @taipoo 錢奴又在答非所問 講些廢話 09/01 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