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mmer1324: 感謝回覆,我應該修改一下標題才是,根據條文,告是 08/31 20:24
→ summer1324: 都可以告,主要的問題是實務上有沒有機會告贏,畢竟 08/31 20:24
→ summer1324: 掙扎反抗和相關傷害可以作為重要證據,但除此之外我 08/31 20:24
→ summer1324: 不知道還有哪些比較可行的舉證方法。 08/31 20:24
比較常聽說的還有對方殘留在受害人身體或衣褲上的體液,
另外從一些新聞事件的案例,當事人間的互動紀錄也會被作為判斷的間接證據。
推 samallan: 協助調整標題使與原發問者修正後標題一致 08/31 23:31
推 taipoo: 解單講,只要被強暴人主觀認知認為是強暴,應該就會構成的 09/01 01:26
→ celtics1997: @taipoo 錢奴真的是法學大師 什麼都懂 09/01 05:51
※ 編輯: MrTaxes (1.200.7.218 臺灣), 09/01/2021 08:18:52
推 jasonyeh: 什麼叫主觀認知是強暴就會構成...按這邏輯,那些事後想 09/01 09:35
→ jasonyeh: 想不對勁的案子不就都會成立嗎 09/01 09:35
推 summer1324: 可是體液應該只能證明性交,不能看出強制與否?關於過 09/01 11:49
至少要先能證明性交。若連性交都難以證明,強制性交就更難成立。
→ summer1324: 往互動紀錄的部分,如果是沒有曖昧的朋友關係(可能會 09/01 11:49
→ summer1324: 一群人出遊和單獨閒聊等等),這樣法官會傾向認為強 09/01 11:49
→ summer1324: 制還是合意? 09/01 11:49
這個真的很難。個案情況不同,法官在庭上的觀察,都有可能影響心證。
所以也常常會出現起訴後無罪,或上訴後翻案。
這是事實認定的問題,每個人判斷不同。
※ 編輯: MrTaxes (1.200.7.218 臺灣), 09/01/2021 12:00:16
推 summer1324: 了解,證明有性交應該沒什麼問題,但剩下的判定,除非 09/01 12:21
→ summer1324: 有很明顯的互動紀錄(權勢威嚇、你儂我儂甜蜜蜜等), 09/01 12:21
→ summer1324: 聽起來是以心證為主?根據原告被告在庭上的狀態來推定 09/01 12:21
→ summer1324: ,然後不同法官影響很大,每審結果可能都不一樣這樣? 09/01 12:21
推 summer1324: 假設今天是巨石強森這種體格的人被指控性侵,但原告 09/01 12:25
→ summer1324: 當下沒有武力對抗,比起隨便一個路人男性被指控,法官 09/01 12:25
→ summer1324: 會不會更傾向相信原告? 09/01 12:25
推 summer1324: 我不知道那些激烈反抗的受害人中,有多少比例是相信 09/01 12:29
→ summer1324: 反抗就不會被強暴,有多少比例只是慌亂下自動反抗,又 09/01 12:29
→ summer1324: 有多少比例是不管有沒有用都想捍衛自己的身體,但如果 09/01 12:29
→ summer1324: 加害人是肉眼可見的不可能打過,「要求」受害人肢體 09/01 12:30
→ summer1324: 反抗就顯得特別不合理。 09/01 12:30
推 summer1324: 另外就是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是被性侵的話,提醒別人 09/01 12:46
→ summer1324: 對方是強暴犯是否會被告誹謗?(意圖散播、具體事實、 09/01 12:46
→ summer1324: 足以毀損名譽、無法證明) 09/01 12:46
推 summer1324: 雖然根據釋字502號,不至於要證明指控情事的真實性, 09/01 12:49
→ summer1324: 但至少也要有證據表明自己有理由相信該事為真,但要 09/01 12:49
→ summer1324: 怎麼提供證據說明自己相信對方違反自己意願......? 09/01 12:49
這種法律上的攻防,非常複雜,所以電影常拿這類案子做法庭戲的題材。
單一個案都有很多細節必須探究,更何況又加上諸多假設,實在無法妄下定論。
※ 編輯: MrTaxes (1.200.7.218 臺灣), 09/01/2021 13: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