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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imgur.com/hFWG9eK.jpg》之銘言: : 我是主委,去法院進行某住戶的執行命令, : 因存證信函已經寄二次給他了,東西都交 : 給法院後,今天收到書記官寄一封回信給 : 我。內容是這樣,第二條是不是要我證明 : 這住戶有住在這的事實? : 用監視器截圖算嗎?鄰居證明算嗎?有點 : 看不懂這條,請了解的幫忙一下,謝謝。 這條補正事項的目的應該是為了到時候支付命令能夠合法送達, 所以要先確認債務人的居住所在地。 而第二項提到的"釋明"不須如"證明"那樣強而有力, 只是所有能夠提出的都可以吧(?)。 但最好還是能夠白紙黑字證明的比較有說服力, 監視器截圖...執行處的法官也沒看過本人無從比對, 這個手段上可能要斟酌一下,如果對方反控管委會監視住戶行動, 似乎會有侵犯隱私權的疑慮,傳出去風評不好。 即便是犯罪偵查調監視器都有嚴謹的程序,更何況對方不是犯罪。 白紙黑字的證明,則可能例如像是有無簽收包裹或掛號信的紀錄, 那個是管委會本來就可以提出的資料,比較不會有爭議。 以上個人淺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7.2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0462022.A.08C.html
jasonyeh: 之前有辦過一件是以證明書的方式,就詢問該名住戶的鄰居 09/01 10:09
jasonyeh: 最近一次看到該名住戶的時間、平時有無看到該名住戶等, 09/01 10:10
jasonyeh: 將鄰居所述書寫成一份證明書,再請該名住戶簽名,當時執 09/01 10:11
jasonyeh: 行處是接受的,只是不清楚鄰居是否願意幫忙就是了 09/01 10:11
那最好多詢問幾位。因為欠繳管理費,對其他住戶不公平,因此應該有配合的動機。 ※ 編輯: MrTaxes (1.200.7.218 臺灣), 09/01/2021 10:14:29
jasonyeh: 對,最好是同樓層的鄰居都可以幫忙 09/01 10:25
taipoo: 鄰居也有可能是串供結構,這方法不一定比較好的 09/01 10:41
celtics1997: @taipoo 錢奴又在不懂裝懂 09/01 10:49
jasonyeh: 鄰居幹嘛串供啊,那不然比較好的方法是什麼可以提供嗎 09/01 11:24
maniaque: 該住戶專有的設備有使用紀錄也是一種方式 09/01 12:48
maniaque: 電梯磁卡紀錄,車牌紀錄(登記於管委會資料為名下)等等 09/01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