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ilungsheng: 你要找律師啊QQ 10/01 09:06
→ Lailungsheng: 這不是問了就能解決,要有人去執行這些事,$$$ 10/01 09:06
→ maniaque: 第三個若沒有到地政作他項權利登記(抵押)那是單純債權 10/01 09:46
推 q135q135: 建議找律師處理 10/01 10:38
推 taoist9999: 原告或被告(或其代理人)只要一個人沒到場或不同意 10/01 14:50
→ taoist9999: 的話,法院調解就會失敗。 10/01 14:50
→ taoist9999: 你講的很含糊,建議備妥資料向懂這方面領域的專業人 10/01 14:51
→ taoist9999: 士付費諮詢。 10/01 14:51
推 ayaka16: 房屋很值錢的話建議諮詢律師 10/02 00:27
推 labil01: 「調解」無強制力要求到場,不到場視同不成立。 10/02 09:52
→ labil01: 更正,視同「不同意」。當然結果也就是「不成立」 10/02 09:52
推 labil01: 2.不到場要找代理人,可以寫代理給申請調解的親戚。 10/02 09:54
→ labil01: 3.還沒分割登記,無法設定權利 10/02 09:54
→ rainhyuk: 感謝各位建議,l大解說的好清楚很受用,謝謝您 10/02 15:00
推 xninjax: 土地法34-1 10/02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