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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先生的酒駕新聞 有人講到一句話 "絕對不是只有一個喝" 但問題是很多酒駕都是車禍才被抓包的 而且往往也只會抓到一個,同桌的都沒事 事後就算去追,酒精退了,不然就是不是在開車中被抓 (對方可以說是下車以後才又喝的) 那有沒有可能發行一套推算制度 不需要實際測酒精濃度 只需要一套公訂的標準,可以大概換算即可,亦即推定的酒精濃度 例如,只要證明了你在某地喝了十罐金牌啤酒 之後你在一小時內有開車 這就夠了 法律直接制定,依照酒的酒精濃度以及代謝速度直接去換算一套公定的標準 可以推定你的酒測值大概是多少下開車的 你會說每個人都不一樣,沒錯,所以才用推定的 如果被抓到,以機器或是抽血測量為主 但問題是沒抓到的,只能證明他喝酒開車,卻因為某些因素無法逮到現行犯 無法當下測量酒測值的,或是超過時間的 一律用推測的"法律標準值"去開罰,除非有更精確的數字能證明 用這樣的方式,以後下去抓酒駕會不會更有搞頭? 這樣可以不只抓到被酒測的那位,連同桌的都有機會把你翻出來,不讓你有機會跑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76.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3344393.A.8F8.html
iscu: 你以為為什麼要酒測, 根本沒有人可以幫你證明誰喝了多少酒 10/04 18:52
iscu: 去研究一下什麼叫做假喝~ 有人可以陪喝一整晚一滴都沒入口 10/04 18:53
所以有攝影機的店,調到攝影機為主 或是能證明喝下去的罐數為主 (沒證明有喝下去的當然就只能不計) 重點是有喝下去的證據才算數
OAzenO: 我覺得要這麼搞 數量 時間 標準 可以吵好幾年 10/04 19:02
標準本來就可能隨著科學越來越進化而修改 也有可能受到政治因素把標準改嚴甚至嚴格到不切實際 但這不是問題吧 ※ 編輯: ultratimes (61.227.76.23 臺灣), 10/04/2021 19:06:56
iscu: 你家攝影機可以偵測出杯子裡裝的是茶還是酒嗎? 10/04 19:14
iscu: 人家酒瓶裡面裝的都是綠茶跟水也不行嗎? 10/04 19:15
如果有拍到開罐+飲用的完整過程呢? 更何況如果多人喝,現場都是證人 證人敢說謊的話... ※ 編輯: ultratimes (61.227.76.23 臺灣), 10/04/2021 20:02:46
leelau: 沒拍到開罐畫面就無罪了嗎?-.- 10/04 23:36
leelau: KTV裡面多人喝的話誰會去記誰喝了幾瓶... 10/04 23:38
leelau: 證人一句我不清楚誰喝了幾瓶哪來的偽證? 10/04 23:39
KKyosuke: 而且酒種跟品牌的酒精濃度都不一樣 10/05 00:32
KKyosuke: 根本沒辦法"推定" 10/05 00:32
每一種酒都會有標記容量和酒精濃度啊
iscu: 要醉鬼記得彼此喝過多少酒是嗎? 10/05 02:05
iscu: 開罐就能保證內容物嗎?還是說火星科技可以做到? 10/05 02:07
主要是證明有沒有喝酒吧,至於喝了多少罐主要靠攝影機或其他證據 至於內容物的真偽,你要說假酒那就自己提出證明吧 至少法律上可以用該品牌上面的直接標示去換算 事實是一回事,法律是一回事 法定標準值可能和事實不符,除非另外有證明,否則以法定標準值計算,也不是不行吧 ※ 編輯: ultratimes (114.47.67.14 臺灣), 10/05/2021 07:08:14
samallan: 所以閣下現在是要主張立法要求賣酒的店家必須裝攝影機 10/05 08:44
samallan: 錄下每個包廂每桌客人的開瓶及飲酒狀況,是嗎? 10/05 08:45
店家可不裝啊 但是有裝就可以用來查案 還有,難道因為道路有速限,就要整條都裝超速照相嗎? 當然不是,而是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被抓到算你倒楣,就像是測速照相被拍到就算你倒楣 但是不能連抓都不抓 因為不能每一條路都裝測速,所以乾脆不設速限?
joker7788996: 如果不是在店家喝,是在家裡喝呢?家裡也要裝攝影 10/05 08:46
joker7788996: 機嗎? 10/05 08:46
samallan: 而且不論有無發生事故,店家一律有提供影像的義務? 10/05 08:46
joker7788996: 再極端一點,假設我今天開了一瓶酒蹲在廁所裡喝, 10/05 08:47
joker7788996: 廁所也要裝攝影機嗎? 10/05 08:47
當然不用啊 我這篇只是說,警察可以用這種方式來抓酒駕 並沒有說還要你自證無罪或有罪 可以用這種方式抓,不等於要全程監控吧
samallan: 在家裡喝可能要開直播,從開喝到睡著在床上、睡幾小時 10/05 08:47
samallan: 因為不能排除我在家裡喝酒後會開車出門再買兩手,路上發 10/05 08:48
samallan: 生事故與否不重要,重點是我就是酒後駕車,是這樣嗎? 10/05 08:49
joker7788996: 你的公式換算建立在能夠確實掌握行為人喝酒的真實 10/05 08:55
joker7788996: 情形、酒的品牌、數量等等,但要如何在不過度侵害 10/05 08:55
joker7788996: 基本權、用切合實際的方式去獲知這些訊息,我想你 10/05 08:55
joker7788996: 還需要再思考清楚 10/05 08:55
講白一點,如果出現了模糊空間,那就從寬認定不就好了 不確定是否有喝,就當沒喝,法律不就是這樣 就抓能夠確定的就好了 就像你不可能因為道路設有速限,就把全台灣所有道路都裝相機取締一樣 ※ 編輯: ultratimes (114.47.67.14 臺灣), 10/05/2021 13:51:49 ※ 編輯: ultratimes (114.47.67.14 臺灣), 10/05/2021 13:53:07
KKyosuke: 原來是U大濕 害我又花時間回廢文 10/05 14:06
※ 編輯: ultratimes (114.47.67.14 臺灣), 10/05/2021 14:19:35 ※ 編輯: ultratimes (114.47.67.14 臺灣), 10/05/2021 14:19:56
CZXtar: 完了,這樣我開個雪碧都會被懷疑酒駕了 10/06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