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cu: 你以為為什麼要酒測, 根本沒有人可以幫你證明誰喝了多少酒 10/04 18:52
→ iscu: 去研究一下什麼叫做假喝~ 有人可以陪喝一整晚一滴都沒入口 10/04 18:53
所以有攝影機的店,調到攝影機為主
或是能證明喝下去的罐數為主 (沒證明有喝下去的當然就只能不計)
重點是有喝下去的證據才算數
推 OAzenO: 我覺得要這麼搞 數量 時間 標準 可以吵好幾年 10/04 19:02
標準本來就可能隨著科學越來越進化而修改
也有可能受到政治因素把標準改嚴甚至嚴格到不切實際
但這不是問題吧
※ 編輯: ultratimes (61.227.76.23 臺灣), 10/04/2021 19:06:56
推 iscu: 你家攝影機可以偵測出杯子裡裝的是茶還是酒嗎? 10/04 19:14
→ iscu: 人家酒瓶裡面裝的都是綠茶跟水也不行嗎? 10/04 19:15
如果有拍到開罐+飲用的完整過程呢?
更何況如果多人喝,現場都是證人
證人敢說謊的話...
※ 編輯: ultratimes (61.227.76.23 臺灣), 10/04/2021 20:02:46
→ leelau: 沒拍到開罐畫面就無罪了嗎?-.- 10/04 23:36
→ leelau: KTV裡面多人喝的話誰會去記誰喝了幾瓶... 10/04 23:38
→ leelau: 證人一句我不清楚誰喝了幾瓶哪來的偽證? 10/04 23:39
推 KKyosuke: 而且酒種跟品牌的酒精濃度都不一樣 10/05 00:32
→ KKyosuke: 根本沒辦法"推定" 10/05 00:32
每一種酒都會有標記容量和酒精濃度啊
推 iscu: 要醉鬼記得彼此喝過多少酒是嗎? 10/05 02:05
→ iscu: 開罐就能保證內容物嗎?還是說火星科技可以做到? 10/05 02:07
主要是證明有沒有喝酒吧,至於喝了多少罐主要靠攝影機或其他證據
至於內容物的真偽,你要說假酒那就自己提出證明吧
至少法律上可以用該品牌上面的直接標示去換算
事實是一回事,法律是一回事
法定標準值可能和事實不符,除非另外有證明,否則以法定標準值計算,也不是不行吧
※ 編輯: ultratimes (114.47.67.14 臺灣), 10/05/2021 07:08:14
→ samallan: 所以閣下現在是要主張立法要求賣酒的店家必須裝攝影機 10/05 08:44
→ samallan: 錄下每個包廂每桌客人的開瓶及飲酒狀況,是嗎? 10/05 08:45
店家可不裝啊
但是有裝就可以用來查案
還有,難道因為道路有速限,就要整條都裝超速照相嗎?
當然不是,而是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被抓到算你倒楣,就像是測速照相被拍到就算你倒楣
但是不能連抓都不抓
因為不能每一條路都裝測速,所以乾脆不設速限?
→ joker7788996: 如果不是在店家喝,是在家裡喝呢?家裡也要裝攝影 10/05 08:46
→ joker7788996: 機嗎? 10/05 08:46
→ samallan: 而且不論有無發生事故,店家一律有提供影像的義務? 10/05 08:46
→ joker7788996: 再極端一點,假設我今天開了一瓶酒蹲在廁所裡喝, 10/05 08:47
→ joker7788996: 廁所也要裝攝影機嗎? 10/05 08:47
當然不用啊
我這篇只是說,警察可以用這種方式來抓酒駕
並沒有說還要你自證無罪或有罪
可以用這種方式抓,不等於要全程監控吧
→ samallan: 在家裡喝可能要開直播,從開喝到睡著在床上、睡幾小時 10/05 08:47
→ samallan: 因為不能排除我在家裡喝酒後會開車出門再買兩手,路上發 10/05 08:48
→ samallan: 生事故與否不重要,重點是我就是酒後駕車,是這樣嗎? 10/05 08:49
→ joker7788996: 你的公式換算建立在能夠確實掌握行為人喝酒的真實 10/05 08:55
→ joker7788996: 情形、酒的品牌、數量等等,但要如何在不過度侵害 10/05 08:55
→ joker7788996: 基本權、用切合實際的方式去獲知這些訊息,我想你 10/05 08:55
→ joker7788996: 還需要再思考清楚 10/05 08:55
講白一點,如果出現了模糊空間,那就從寬認定不就好了
不確定是否有喝,就當沒喝,法律不就是這樣
就抓能夠確定的就好了
就像你不可能因為道路設有速限,就把全台灣所有道路都裝相機取締一樣
※ 編輯: ultratimes (114.47.67.14 臺灣), 10/05/2021 13:51:49
※ 編輯: ultratimes (114.47.67.14 臺灣), 10/05/2021 13:53:07
→ KKyosuke: 原來是U大濕 害我又花時間回廢文 10/05 14:06
※ 編輯: ultratimes (114.47.67.14 臺灣), 10/05/2021 14:19:35
※ 編輯: ultratimes (114.47.67.14 臺灣), 10/05/2021 14:19:56
→ CZXtar: 完了,這樣我開個雪碧都會被懷疑酒駕了 10/06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