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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們好 朋友最近跟公司提離職,希望離職日在20天後 同時朋友也和新公司說20天後可入職 結果朋友的主管拿出當初的offer letter 咬住letter上有規定離職預告必須在30天前 所以不放人 朋友在公司的年資是1年以上3年以下 照勞基法規定離職預告只須20天以內 加上offer letter也沒有寫不履行30天前預告 會有什麼懲罰 請問大大們 這種情況下,朋友還是20天後就離職會觸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4.91.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3435926.A.D4F.html ※ 編輯: iamtendollar (210.244.91.140 臺灣), 10/05/2021 20:13:08
oboesoul: 你就是你朋友吧,什麼我朋友10/05 20:17
你想太多了,朋友沒有PTT帳號 ※ 編輯: iamtendollar (210.244.91.140 臺灣), 10/05/2021 20:20:56
ultratimes: 除非有合約,不然你上班到一半跟老闆說我不做了10/05 20:52
ultratimes: 老闆都拿你沒輒10/05 20:52
現在的問題就是有合約,但因為是一年前簽的朋友弄丟了
ultratimes: https://youtu.be/KCqK_wLtlt0 就像這樣10/05 20:52
※ 編輯: iamtendollar (223.140.100.77 臺灣), 10/06/2021 11:26:25
lf2net4589: 綁約是有簽約金嗎?沒有的話,依照勞基法即可 10/06 13:23
lf2net4589: 就算有簽約金,也是依比例返還簽約金與違約金即可,如 10/06 13:28
lf2net4589: 果仍不放人則有刑事問題 10/06 13:28
sindyevil: 如果沒有特約就不用管,可以先跟人資講一下主管說法. 10/06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