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小弟平日無與人結怨,但可能因為踩到一些人在網路上的利益 所以近期收到outlook信件,內容大概是說: [我的住址、本名,要派一些小弟來我家附近走走看看,關心我家人之類] 當然反查outlook是查不到資料,不過心生恐懼是一定的 這應該是可以用刑法305條? 但是到派出所報警的話,警察會有辦法處理嗎? 我要提供一些甚麼資訊呢? 現在很緊張,感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18.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3617828.A.335.html
Kbart: 刑法305是成立的,所以本篇討論重點應該是執行力問題 10/08 01:26
maniaque: 請貼身保鑣24hr 10/08 13:04
maniaque: 平日無與人結怨(X) 捅他人捅的毫無違和感(ex.某龍^2) 10/08 13:05
tweets: 看了一下您的回文覺得是不自知有結怨吧 10/12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