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xtsolar (昨天的月亮)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民事強執程序異議抗告費用如何併入執行費
時間Mon Oct 11 09:55:11 2021
我以債證聲請一件「強制執行事件」
程序中對於司法事務官的處分異議又異議後提出抗告
最後高院裁定司法事務官的原處分廢棄,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這個「聲明異議事件」,我也取得了確定訴訟費用額裁定 和 確定證明書
想請問 我要如何將聲明異議事件的程序費用併入強制執行事件費用中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26.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3917313.A.CD6.html
→ Blue6: 用確定訴訟費用額裁定和確定證明書當執行名義聲請併案執行 10/11 09:58
推 KKyosuke: 這種其實可以直接問書記官 否則到時候等你弄半天來不及 10/11 11:47
→ KKyosuke: 就麻煩了 10/11 11:47
→ Blue6: 書記官會叫他去問訴訟輔導科 10/11 15:04
推 q135q135: 聲請追加債權金額即可 10/11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