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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在六月時出車禍 肇責比是對方3她7 (10/12 21:42 更新,這是錯誤資訊,目前車鑑還沒出來,這數字是保險公司估計的) 這幾天突然收到警局的電話說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但車禍發生到提告這段時間從來沒有談過和解 因對方住院休養 女友有訊息、電話及關心 對方也說保險公司有與他聯絡 最後卻突然收到對方提告過失傷害的消息 對方好像有輕微的智能障礙,應該是身心障礙人士 雙方都有受傷,對方比較嚴重有動刀,而女友傷得也不輕,都有驗傷 警察有說我們也能提告,所以目前就先提了,想說這樣下來談判可能比較有籌碼 我也上網做了不少功課 查到有些案例是檢察官在開偵查庭時會斥責提告人,並判不起訴 但也有成立並判拘役,易科罰金3-9萬 我方的態度是能和解就和解,也有誠意要解決 能不興訟也不想興訟,但又怕留案底 我有查到若判拘役且易科罰金的話,好像是不會留案底的? 以上,車禍小白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還請板上大大幫忙解惑 小弟非常擔心女友,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25.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3929240.A.4EE.html
JustSad: 你們沒和解他不告找誰賠? 10/11 13:45
我們一開始就有電話與訊息關心,後來保險公司接手後, 對方也確定有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繫,而最後收到保險公司的消息是對方還在休養, 要等出院再談,結果今天才得知對方連跟保險公司協商都不願意就直接提告
d8613518: 看你認為的案底是影響良民證還是司法機關會不會有紀錄 10/11 14:55
d8613518: ,易科罰金不影響良民證,但司法機關還是能查到相關紀 10/11 14:55
d8613518: 錄 10/11 14:55
具體會有什麼影響嗎?最怕是怕影響到未來有再求職的狀況(但短期內不會)
maniaque: Q1:3vs7是誰判的?? Q2:初判表如何描述雙方行為? 10/11 14:58
A1: 保險公司講的 A2: 我晚點看初判表再上來更新
Blue6: 沒拿到錢就是沒和解阿 過6個月就不能告了 10/11 15:03
這我知道,但想說也才過三個月,而且保險公司有聯繫,我們也有聯繫, 很訝異在還沒試著開始討論時就先提
JackLondon: 幫d大補充,雖然司法機關有紀錄,倒也不用太擔心,因 10/11 16:23
JackLondon: 為是不公開資訊,一般人是調不到的唷 10/11 16:25
好,謝謝您的補充,我大致瞭解了 謝謝大家的回覆,我會有事沒事就上來更新情況,謝謝 ※ 編輯: kevin81128 (180.218.159.181 臺灣), 10/11/2021 20:16:47
lu0713: 如果自認就一般平凡人,應該影響不大。但若是未來可能會有 10/11 23:53
lu0713: 特殊工作機會的,建議和解別留前科。 10/11 23:53
應該算是一般人,我們初步是希望可以和解,但若真的會留下司法紀錄那就算了, 若判有期徒刑才另當別論(拿不到良民證)
JustSad: 正常情況下,如果保險公司「有談好」~對方不會突然提告 10/12 08:03
JustSad: 簡單講,很多垃圾的保險營業員「拖」字訣或裝死惹惱對方 10/12 08:04
JustSad: 造成對方覺得沒有和解誠意,甚或刑事給法院判決。 10/12 08:06
JustSad: 其次是如果你們全權委託保險公司處理,慎選保險公司~ 10/12 08:07
JustSad: 東森就很垃圾,我與親友至少3件都是被東森搞砸被提告。 10/12 08:10
JustSad: 你們被告過失傷害,保險公司又不會有事! 10/12 08:11
我現在還不知道對方是哪間,只知道是保險經紀人公司,推論起來保險員應該很不積極
jasonyeh: 可以的話你應該適時向保險公司了解和解進度,如果還未和 10/12 09:01
jasonyeh: 解成立是卡在什麼問題,保費是你繳的,你也要給保險公司 10/12 09:01
jasonyeh: 壓力,如上面所說的,很多保險公司會認為反正和解不成立 10/12 09:02
jasonyeh: 會有刑事責任的是你,不是保險公司或承辦人員,所以會站 10/12 09:03
jasonyeh: 在保險公司的利益去談和解 10/12 09:04
是,這點是我們疏忽,因缺乏經驗一直以為可以放心交一切交給保險公司, 現在才有認知保險公司是很消極在處理這些案件的......
d8613518: 看你們的想法是全力避免留下任何刑事紀錄還是追求合理 10/12 10:04
d8613518: 的賠償就好。如果是前者,那親自打電話去跟對方談,看 10/12 10:04
d8613518: 要多少錢才要撤告,談完後跟自己的保險談看看,保險能 10/12 10:04
d8613518: 負擔多少,其餘就自己吃掉,這樣就完結了。 10/12 10:04
d8613518: 若是後者,那就收集自己的所有單據,包含修車、醫療費 10/12 10:04
d8613518: 用,通通收集好,然後去跟對方談,告訴對方,肇責對方 10/12 10:04
d8613518: 3,己方7,他的單據得打3折,我方打7折,相減才是對方 10/12 10:04
d8613518: 告上法院能拿的費用,而且,他沒有零肇責,所以,你告 10/12 10:04
d8613518: 我,我也會 你,到時你還得在付一筆罰金給政府,不如 10/12 10:04
d8613518: ,你別告了,你的醫療費全由強制險出一出就好。(你還 10/12 10:04
d8613518: 可以包個小紅包給對方) 10/12 10:04
JustSad: 補充一下:雙方都有受傷有驗傷,你們不必被動等對方答覆 10/12 13:29
JustSad: 一樣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法檢更會因互告傷害逼雙方和解 10/12 13:31
先更正一下我的誤解,原先的肇責比是保險公司粗估的,確切的還要等送車鑑才知。 我們的立場是希望不留案底且所花的時間越少越好,所以接下來會以追求和解為目標, 只要跟對方談成一個數字,並搭配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額,剩下來的可以貼就貼, 和解能不留案底且快速結案會是最好的選擇(但對方先開50萬,要談成有難度) 另外我方也已提告,算是作為一個籌碼及讓自己不處在相較被動的劣勢中,看來是對的。 以上是案件近況,我會時不時上來更新,謝謝法律板板友的幫助,銘感五內。 ※ 編輯: kevin81128 (180.218.159.181 臺灣), 10/12/2021 21:51:53
d8613518: 對方若已經提告,自行申請車鑑應該不會受理,因為已進 10/12 22:17
d8613518: 入司法程序。 10/12 22:17
d8613518: 話說,對方有單據部分有50萬這麼多嗎?差太多保險不太 10/12 22:19
d8613518: 可能認帳 10/12 22:19
理解,那我就等案號出來後連同送和解狀、聲請調解時一併請求檢察官申請車鑑好了, 另外關於賠償金額的部份,資訊完全來自保險公司,說粗估金額大概是50萬左右, 這50萬是對方開的、抑或是保險公司扣東扣西衡量的結果,我不得而知, 但有一點可以確定是對方只有「估價單」,沒有確實的單據,據說是講了但都沒去做, 以上。 再次謝謝大大們的幫助 ※ 編輯: kevin81128 (111.250.7.247 臺灣), 10/13/2021 20: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