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Kyosuke: 沒有「偽造」啊 10/13 14:23
→ maniaque: 可以問本版 q 大跟 c 大,他們很懂法律的 10/13 14:28
推 joker7788996: 客觀上並沒有偽變造的行為,而且振興券應屬於有價 10/13 15:22
→ joker7788996: 證券而非文書 10/13 15:22
→ joker7788996: 至於是否該當詐欺,我想或許有討論空間 10/13 15:22
我也覺得 最後如果判刑是偽造文書罪,機率應該是0
但是如果是用偽造文書去"起訴" 甚至只有"偵辦" 而非判刑,應該有空間吧
推 banana321: 苗栗有一家上新聞 10/13 20:29
推 q135q135: 14:28應該是一般公務人員的上班時間吧 身為公務人員的 10/13 20:38
→ q135q135: 某m在這個時間上網玩ptt 似乎很不恰當吧 10/13 20:38
※ 編輯: ultratimes (61.227.37.73 臺灣), 10/13/2021 22:54:42
→ KKyosuke: 沒有 連基本構成要件都不符合了 10/14 01:11
→ KKyosuke: 啊靠又是U大師 10/14 01:11
推 leptoneta: 你要怎麼舉證對方故意拿去年的振興券詐騙? 10/14 09:56
→ a23395080: 三倍券有使用期限吧 10/15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