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ronkuan (冬眠北極熊)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公司被收購, 資遣問題?
時間Thu Oct 21 20:08:29 2021
各位好
有問題要請教各位法律專家.
A公司是XX有限公司, C公司是XX股份有限公司.
A公司收購B的子公司(稱C). 而C開說明會都口頭說, 收購後, 設計部與營業部可選擇.
1.到B公司工作. 2. 留在new C(簡稱)(雇主的股權由B換成A)(公司的名稱不會變更)
A也在新聞發佈說: 會繼續聘用new C現有員工.(有很多部門)
當A與B簽約後. C提出到B工作聘書. 若沒有選擇, 就是資遣.
這跟當初說可以留在new C, 完全不一樣. 等於有被騙.
就變成A收購C後, 也不能留在new C. 而是被資遣.
這部分, 有辦法爭到去new C的工作權嗎?
這個事件, 有點類似花旗銀行要求買家不得雇用花旗員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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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iaque: 沒有 10/21 20:36
推 GeorgeKimo: 沒有證據&沒有工會,準備被宰。 10/22 11:58
→ maniaque: 就算有工會有證據,公司還是可以依據業務需要辦理資遣 10/22 16:35
→ maniaque: 況且,根據本篇第五行寫的,"是繼續聘用現有員工" 10/22 16:36
→ maniaque: 這一行並非指 "留在原職不能做異動" 10/22 16:36
→ maniaque: 照第六行所寫,(new)C發布聘書,指示當事人到 B 上班 10/22 16:37
→ maniaque: 換句話講,若今天選擇沒了,勞工不接受,就是合意資遣一途 10/22 16:38
→ maniaque: 對於雇主而言,若收購C之後,評估newC "不需要這麼多人" 10/22 16:41
→ maniaque: "合理重新分配現有雇用人力"並無違反勞基法的情況 10/22 16:41
※ 編輯: aaronkuan (124.11.227.69 臺灣), 10/22/2021 19: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