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ilungsheng: 博杯 11/09 16:17
推 Lailungsheng: 偷竊是公訴,你告到底,自然有答案 11/09 16:20
→ samnpc: 緩起訴機會高,但也只是可能 11/09 16:34
推 Lailungsheng: 例如清潔人員拿去丟,他主張是垃圾不行嗎 11/09 16:41
推 joker7788996: 刑法上這或許會涉及可罰違法性的討論 11/09 21:01
→ joker7788996: 惟縱使不承認可罰違法性的理論,在這種情況下 11/09 21:07
→ joker7788996: 最後可能也是依刑訴253條相對不起訴 11/09 21:08
推 rickdom01: 先想想你繳的稅金吧,會不會起訴不知道,但可以肯定警 11/09 21:16
→ rickdom01: 察和司法機關要耗費100倍以上的資源處理這50塊的事情 11/09 21:16
推 maniaque: 答案介於不起訴到緩起訴之間 11/10 00:32
→ maniaque: 看檢察官聽不聽得下去對方的說詞,像是認為這是人家丟掉 11/10 00:32
→ maniaque: 的 11/10 00:32
→ maniaque: 畢竟你飲料是任意放置,且手搖飲料本身存有較短期的賞味 11/10 00:33
→ maniaque: 期限,就跟一張丟在桌上的發票,你順手撿走 11/10 00:35
→ maniaque: 檢察官會因此起訴撿發票的人嗎 11/10 00:35
→ maniaque: 就像其他鄉民講的,在環境清潔人員或店員眼中 11/10 00:35
→ maniaque: "基本上認為這就是一杯被人家扔了不喝的飲料"而丟棄 11/10 00:36
→ maniaque: 但要是今天他就在你正後方,你一放他就立刻拿走 11/10 00:37
→ maniaque: 那他若用認為你丟了,這說詞就過於牽強,採信機率不高 11/10 00:38
推 q135q135: 關於某m的推文 建議一律略過 以免被誤導 11/10 10:15
推 ultratimes: 刑法59 61 就算起訴,法官也會用這兩條 11/10 14:00
→ ultratimes: 大人每次跟我說 偷1元也是偷 也會坐牢 我都用刑法 11/10 14:01
→ ultratimes: 59+61來賭他們的嘴 11/10 14:01
推 cute101037: 會起訴 11/11 08:44
→ cute101037: 偷竊怎麼可能不起訴@@如果真的是偷竊的話啦 11/11 08:45
推 kirtwein: 當作作功德吧 11/12 00:46
推 adamas0422: 如果直接拿去丟掉呢? 12/06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