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在去年12月發生追撞車禍,是我的機車煞車不及,去追撞前方已停下來的機車。 我在上禮拜五收到起訴狀,聯絡保險公司後收到和解書及車損賠償金額劃撥單。 人生第一次發生背負肇責的車禍...想請問版上的大大們,保險公司的和解條件是否合理。 條件如下 : 1. 甲方願就上述乙方取得代位求償權之部分,賠付乙方XX元整,作為該部分之所有賠償。 2.上述和解金額,乙方確認匯款無誤後,即撤回台灣XX地方法院XX簡易庭之民事訴訟。 3. 上述各項和解條件經甲乙兩方同意遵守特立此和解書為憑。 我是否有需要請保險公司加註類似簽立此和解書後,對方不得再提民事訴訟之類的嗎? 懇請版上大大解惑,先謝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161.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7753042.A.E2B.html
sonrisalsh: 保險公司取得代位,再回頭找你呀 11/26 14:23
sonrisalsh: 和解可以加 11/26 14:24
sonrisalsh: 代位部分誤解甲乙方 抱歉 11/26 14:25
maniaque: 這只是車損........ 11/28 16:42
maniaque: 保險公司只負責討它因保險契約支出的金額為範圍 11/28 16:43
maniaque: 就是代位求償的那一塊..... 11/28 16:44
maniaque: 若之後還有額外的,那就是額外再來討了....ok ? 11/28 16:44
maniaque: 你也可以對於金額不滿,就上法院談而已 11/28 16:44
maniaque: 而且保險公司只能以代位範圍為求償上限 11/28 16:45
maniaque: 法院有可能不認同保險的支付項目,對你有利的判決 11/28 16:45
maniaque: 所以,之前保險公司計算車損的那些刁鑽法,可以當作迴力鏢 11/28 16:46
maniaque: 射向保險公司.... 11/28 16:46
maniaque: 像是材料折舊,人工那些.... 11/28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