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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約莫3個月前行經一個路口時被對向車道一輛違規左轉的車撞上 (我是直行的,那個路口的紅綠燈是箭頭的,當時顯示是右轉跟直行,事後也有提供行車 記錄給警方) 這段期間多次和對方談和解 然而對方始終讓我們感受不到他要賠 多次說好賠償金額卻又事後反悔 近期已經被氣到去提告了 因為對方也有受傷,他也有權利對我提告,所以他去做被告筆錄的時候也對我提告了,於 是我現在也變被告了… 像這樣的案例我被起訴的機率高嗎? 因為是因公外出,老闆表示可以幫我出律師費,我有一定要聘請律師嗎?還是起訴機率不 高,可以先自己看著辦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37.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8080826.A.BFF.html
JustSad: 三個月前的車禍你先把初判表等相關資料馬賽克後貼上~11/28 15:21
JustSad: 提醒你:本版不能自己刪除文章,個資記得自己改掉蓋掉。11/28 15:22
JustSad: 如果你沒有驗傷,他一定可以告你過失傷害逼你跟他和解。11/28 15:23
JustSad: 但因為你是直行車+有行車紀錄器佐證=除非筆錄口供說錯話11/28 15:25
JustSad: 相同情況一次車禍對方後座重傷,肇事駕駛車禍鑑定零肇責11/28 15:27
※ 編輯: chris123 (101.9.37.172 臺灣), 11/28/2021 15:42:57
JustSad: 如已經做完筆錄才有初判表,你肇事責任是應注意而未注意11/28 16:02
JustSad: 如初判表是在你做筆錄前,趕快委任律師拼車禍鑑定零肇責11/28 16:04
好吧,看起來還是要讓老闆花諮詢費了(呵 ※ 編輯: chris123 (101.9.37.172 臺灣), 11/28/2021 16:08:25 感謝J大回覆,因為不知道對方有沒在上ptt,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先把初判資料拿掉 ,謝謝 ※ 編輯: chris123 (101.9.37.172 臺灣), 11/28/2021 16:32:43
maniaque: 你要是無責任,法院會還你公道的,好嗎???? 11/28 16:33
maniaque: 反正你已經先提告了,沒怎樣,雙方法院見真章11/28 16:34
maniaque: 所以呢...若你自認毫無責任,照理來講,律師應該就免請了11/28 16:35
maniaque: 之前就有類似的,一方駕駛人自己承認有看到對方要違規 11/28 16:37
maniaque: 但是"自認為對方不會違規",然後就........碰11/28 16:37
maniaque: 上法院判,一樣有罪,這就是那條 "應注意而未注意,能避免11/28 16:37
maniaque: 而不避免"的精神.....11/28 16:38
maniaque: 法條不是 "你認為"就可以說得通的...11/28 16:38
謝謝您的回覆,但是您有需要噓我嗎? 我沒有自認怎麼樣,就像您說的,有沒有責任不是我說了算,所以才會上來徵詢看看有沒 有類似經驗的網友的建議 ※ 編輯: chris123 (101.9.37.172 臺灣), 11/28/2021 16:59:47
maniaque: [被違規左轉車撞上還被告] <= 這啥???? 11/28 17:03
maniaque: 您不是認為您對,所以對方不該告你,才這樣下標題的嗎?? 11/28 17:03
maniaque: 您在整個和解過程,應該完全是以就是對方錯,來談的吧11/28 17:05
maniaque: 只是現在對方具狀反告,您才在開始擔心 11/28 17:06
maniaque: 在下應該沒有講錯吧... 11/28 17:06
maniaque: 人家也會諮詢啊,被對方問到的那位,一看初判表11/28 17:07
maniaque: 再看你的和解請求.....可能就給對方相關的建議了11/28 17:08
maniaque: 那他聽了建議,因此在被告時,同時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11/28 17:08
maniaque: 那....."就過程來講,對方行為合法合情合理",對吧???11/28 17:09
您要這樣解讀我的文字我沒意見,就這樣,我不會再回覆您了,謝謝。 ※ 編輯: chris123 (101.9.37.172 臺灣), 11/28/2021 17:11:50
maniaque: 上法庭,雙方就大概會被交待去調解,失敗再來判而已 11/28 17:10
maniaque: 這邊很多文章可以爬可以看,該做的功課麻煩做一下 11/28 17:10
maniaque: 以前有經驗的,寫在板上文章的,那些人不會一直在這邊 11/28 17:11
maniaque: 來回復你的,人家已經把他的經驗經過形諸文字留在這邊了 11/28 17:11
bear753951: 還是找專業律師吧 11/28 19:42
maniaque: 律師諮詢一小時幾千塊,出庭一審六萬塊 11/28 19:55
maniaque: 現在警察都會照SOP,告知當事人權益的 11/28 19:57
maniaque: 原PO你要7PUPU,用刑逼民,在雙方都有傷的前提下,本來就會 11/28 19:58
maniaque: 面臨到互告這一點可能性 11/28 19:59
maniaque: 律師當然希望你告,賺你六萬塊,對方告你告成,律師費不退 11/28 19:59
maniaque: 你都不會把律師費跟損失放在天平上先秤看看 11/28 20:00
maniaque: 正義本來就有代價,也不要過度期待請律師就一定贏 11/28 20:00
maniaque: 老闆出律師費,也是算公司支出成本,可當作進項支出 11/28 20:02
maniaque: 當你不會冷靜思考利弊得失,講什麼都沒有用,對吧 11/28 20:03
maniaque: 為了讓律師有機會服務,建議你找律師吧 11/28 20:05
maniaque: 然後問自己一個問題 11/28 20:05
maniaque: 你整件事情結束後,還會來版上繼續回答其他人同樣問題嗎? 11/28 20:05
maniaque: 要是連你都不願意來這邊作免費工,你一開始又期待這篇什 11/28 20:06
maniaque: 麼呢?? ^_^ 11/28 20:06
maniaque: [有類似經驗的網友的建議] <= ????? 11/28 20:07
jasonyeh: 如果網友說起訴機率不高或不會起訴,你就不請律師了嗎? 11/29 08:09
jasonyeh: 不覺得以不曾相識的網友的建議決定自己的案件很冒險嗎? 11/29 08:10
maniaque: 請律師,可以幫你核對你的說詞,給予更為精準的建議 11/29 08:46
maniaque: 而不是單純的 "我認為" 11/29 08:47
maniaque: 就像我曾經舉過,就算直行,碰上違規車,法官最後判有責 11/29 08:47
maniaque: 就是因為當事人在筆錄上表示過 "我有看到對方想要違規" 11/29 08:48
q135q135: 關於樓上某和某m的推文 建議一律略過 以免被誤導 11/29 19:32
q135q135: *某J 11/29 19:33
black82465: 噓也不行喔 哈哈 12/02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