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Blue6: 不懂就不要亂批評12/04 03:14
抱歉我的錯,但我當時google了一下假扣押看到假扣押可在提訴訟前就申請
所以才想說好像很早就能申請假扣押了
其實並不是這麼回事嗎?
→ CCWck: 人家已經委任律師就別管了,你不會比當事人和他的律師更了12/04 03:59
→ CCWck: 解案情12/04 03:59
我知道,但朋友被欺負,你總是會想幫他想想辦法
我畢竟不是讀法律的,所以只好幫他問問板上的大大
→ iscu: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不懂規則就呵呵了12/04 04:23
這我也認同
我想請教法律對於事先脫好產的人難道一點辦法都沒有了嗎?
我妹也是一年前走在斑馬線上過馬路被計程車司機撞
導致骨折和韌帶斷裂,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然而該司機事後沒任何聯繫和關切
也不做任何賠償,我妹於是提告並執行假扣押假處分
當然結果是勝訴,但對方卻是名下幾乎沒有任何財產
要扣留那台計程車也是幾乎辦不到
當時我妹也是哭了
被撞住院手術,經過長時間的復健和費用
對方竟然不用賠任何一毛錢
還連關切的探病,甚至一通電話都沒有
所以我想說這次能不能幫我朋友問到一點東西
還請大大們願意給點意見,謝謝
※ 編輯: moonfire (36.228.103.223 臺灣), 12/04/2021 09:53:17
推 JustSad: 我覺得你很多法律觀念、實際現實,你都並不是很清楚~ 12/04 10:12
→ JustSad: 上班時間法院都有免費的法扶律師諮詢,民意代表也有~ 12/04 10:13
→ JustSad: 把你所有的資料備齊,問清楚免費諮詢的法律律師。 12/04 10:14
→ JustSad: 你妹的部分,如果對方有子女,看你們要不要賭~ 12/04 10:15
→ JustSad: 記得年限前要去更新債權憑證,十年甚至他死再去強制執行 12/04 10:16
樓上謝謝
關於那位撞了我妹的計程車司機,他是孤獨一人,無妻無子
當時我們心裡也是在想,難道像這樣身上沒財產沒家人的人
假設有天在路上有了個念頭
就算隨便找個人撞一下然後說不是故意是不小心的,就什麼事都沒有嗎
沒辦法可以治他們嗎等等的
※ 編輯: moonfire (36.228.103.223 臺灣), 12/04/2021 10:25:46
→ samnpc: 他有刑事責任阿,但如果你是想要要錢,那就是沒有,自保就 12/04 10:25
→ samnpc: 是自己買保險,國家這方面也有強制險算是種保障 12/04 10:26
推 ayaka16: 這種假扣押不會過 12/04 10:36
→ ayaka16: 而且假扣押要另外委任 12/04 10:36
推 ayaka16: 這件事在簽約買房時就應該諮詢律師後續法律風險 12/04 10:38
推 ayaka16: 計程車可以找到標的扣,只是麻煩 12/04 10:40
→ CCWck: 你很熱心 但只有熱心是沒用的 12/04 10:53
→ CCWck: 就算律師跟你解釋 你聽個一知半解也幫助不了你的朋友 12/04 10:54
→ CCWck: 你朋友去買有還有租約的房子 又收了前房東8萬要自己處理 12/04 10:55
→ CCWck: 都成年人就自己負責 12/04 10:58
→ CCWck: 你這案子 對方定期付租 你要拿什麼理由去假扣押? 12/04 11:02
→ CCWck: 實務上 等確定判決和強制執行一定超過二月啊 訴訟意義在哪? 12/04 11:03
→ CCWck: 法律會保障所有權人 但同時也要保障租賃權人 12/04 11:04
→ CCWck: 6萬的律師費不算高 而且沒有保證勝訴的 12/04 11:05
→ CCWck: 前房東要給20萬 選擇拿8萬 少拿錢 還要自己處理 12/04 11:11
→ CCWck: 處理不來再來討拍 到底可憐在哪裏? 12/04 11:11
→ CCWck: 整體而言 對方看起來比你們更懂法律 12/04 11:16
看來的確是對方早有擬好策略了,的確是比較懂法律...
噓 maniaque: 這個社會就是這樣子...... 12/04 11:25
→ maniaque: 先搞清楚何謂假扣押吧....很單純的民事爭訟,又是小額 12/04 11:25
→ maniaque: 好歹探聽一下什麼是比例原則 12/04 11:25
→ maniaque: 更何況一開始前房東甚至要退20W 給你朋友,你朋友不要的 12/04 11:27
→ maniaque: 收了前房東8萬,然後花六萬找律師 <-這是一個審級費用 12/04 11:28
→ maniaque: 民事打官司要打到二審,整個流程沒一年跑不掉 12/04 11:28
→ maniaque: 怎看都覺得你朋友正義心衝腦,自己造業自己擔吧..... 12/04 11:29
→ maniaque: 原PO你扯到你家人事情五四三幹嘛呢? 12/04 11:30
→ maniaque: 我反而覺得你朋友比較兩光....... 12/04 11:30
→ maniaque: 出社會這麼久,難道連 [利弊得失]都衡量分辨不出?? 12/04 11:32
朋友真的是不知社會險惡,不認為自己會碰到惡房客
推 iscu: 沒本事就不要買有租客的房子 ,討不回來還在怪政府 12/04 11:53
我在想當時前房東和房仲要朋友簽那個從此無關係的契約
也許就是前房東和房仲從很早就知道這房客很麻煩了也說不定
感謝各位
※ 編輯: moonfire (36.228.103.223 臺灣), 12/04/2021 12:01:16
推 iscu: 除非原本有協議 ,不然房客不走跟前房東無關,這八萬多給的 12/04 12:41
噓 tnssh211448: 律師沒錯 是你們這些人以為法律程序不用時間 12/04 13:00
推 KHlawtel: 假扣押很難,然後這個要另外付費 12/04 13:03
→ songzhen: 沒財產沒家人頂多賠不出來 刑事一樣有責任啊 12/04 15:26
推 leptoneta: 你是不是不知道假扣押假處分要有必要性 且要擔保金? 12/04 15:44
推 q135q135: 某m真是愛不懂裝懂 假扣押和比例原則有什麼關係 亂回 12/05 18:09
→ q135q135: 答問題誤導別人 不覺得可恥嗎? 12/05 18:09
噓 advance760: 朋友自己兩光 學個教訓吧 12/07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