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scu: 唯一解 離婚並且告你老公 12/17 00:50
→ iscu: 1.在那個女的沒有再次跟你老公搞起來前,你並不能對他做啥 12/17 00:54
→ iscu: 2.如果女的越線,代表妳老公再次出軌。 12/17 00:54
→ iscu: 綜合以上,妳沒道理原諒老公 12/17 00:54
推 JustSad: 再(X) 在(O) 12/17 01:56
推 JustSad: 除非你老公有把柄在對方手上,例如性愛光碟、職務上缺失 12/17 07:20
→ JustSad: 否則不論是不是被動,會藕斷絲連,你們就一定回不去了! 12/17 07:23
→ JustSad: 換句話說,如果你不想提告,那就裝不知道,沒有人能幫你 12/17 07:24
→ JustSad: 提告,法院都不一定能幫得到你了,自己的選擇自己負責。 12/17 07:24
→ sindyevil: 搞不好兩人合謀想要拖你時間讓你不對他們求償呢 12/17 09:17
→ saltlake: 沒有通姦罪而只有民事侵權的情況下,即使有侵害的事實 12/17 13:12
→ saltlake: 原告妳還要舉證這侵害有損害的事實,才能要到賠償金 12/17 13:13
→ saltlake: 至於要否維持和老公的婚姻關係,這不是法律問題 12/17 13:13
→ maniaque: 民事只有$$的問題,他判賠,就是從薪水拿來付給你, 12/17 13:17
→ maniaque: 那原本是全額交給你的薪水,變成要先扣掉賠償金額交給你 12/17 13:17
→ maniaque: 然後剩下的再從賠償付給你,你總得到金額=不變 12/17 13:18
→ maniaque: 更何況,看起來就是兩人下面養養的,一個想開了一個想通了 12/17 13:18
→ maniaque: 家花沒有野花香,自己拿捏吧 12/17 13:18
→ maniaque: 套句某位女演員的台詞:感情世界中,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 12/17 13:20
推 KHlawtel: 找律師吧 12/17 14:04
推 winghsu: 台北地院109年度原訴字第41號參考一下 12/23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