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oyamaka: 筆錄你自己自述40-50的啊,想鑑定就自費3000 12/17 12:33
推 JustSad: 有受傷就去驗傷告對方過失傷害,讓他加一條罰金。 12/17 12:40
→ JustSad: 車禍鑑定結果不可能你沒有肇事責任~對方有提供行車紀錄 12/17 12:41
→ JustSad: 簡單說,如果你確定你的時數沒有超過40才需要車禍鑑定。 12/17 12:43
→ JustSad: #時速 12/17 12:43
→ JustSad: 對方提供行車記錄應可以換算你大概時速初判表才這樣寫。 12/17 12:45
→ JustSad: 告他過失傷害+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判決結果你最多是三成。 12/17 12:47
→ JustSad: 那為何要跟他和解?讓他少罰一條還不用跑法院? 12/17 12:47
→ JustSad: 但如果你的車損很嚴重,和解才可能拿到比較多修車費。 12/17 12:48
→ JustSad: 該驗傷、該看診、醫生證明,收好單據提告過失傷害。 12/17 12:49
→ maniaque: 你自己承認的......有什麼問題呢?? 12/17 13:14
→ maniaque: 頂多去法院時,跟法官說對方肇事跟你車速無因果關係 12/17 13:14
推 JustSad: 一般初判表並不會把第二車超速列出來,除非有能認定事實 12/17 13:26
→ JustSad: 行車紀錄器、監視器、目擊者,或明顯超速煞車痕跡。 12/17 13:27
推 KKyosuke: 40出頭也是超過40啊,警方取締給你10公里的優待不代表要 12/17 14:00
→ KKyosuke: 開到50才叫超速 12/17 14:00
推 jasonyeh: 雖然一般來說超速在10公里內不會取締,但這只是給予交警 12/17 14:02
→ jasonyeh: 在10公里的範圍內有裁量是否開罰的權限,並不代表速限可 12/17 14:03
→ jasonyeh: 以自己加10公里認為不算超速,所以你都自己承認是騎40到 12/17 14:03
→ jasonyeh: 50公里了,當然就有超速,你現在改口很明顯是因為要免責 12/17 14:05
→ jasonyeh: ,至於能否主張超速與車禍無關,這有點困難,很少看到超 12/17 14:06
→ jasonyeh: 速會沒有列入肇事原因,只是看是主要或次要而已 12/17 14:06
推 KKyosuke: 也是有可能...如果超速被追尾那就不算肇事原因啦 12/19 23:00